查看: 1095|回复: 8

[济宁资讯] 市物价局对出租车燃料附加费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9 09:53:5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已回复]出租车燃料附加费也该取消了吧
留言时间:2015-11-19 14:44:25    发帖人:zyhqq   问题类型:咨询求助   处理部门:市物价局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 通知决定,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2015年5月19日车用天然气曾经下调过 两毛四分钱,你们以下调幅度较小,燃料附加费暂不调整,等到天然气价格再次调整时,一并统筹考虑,现在又降了七毛钱燃油附加总该取消了吧。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物价局[2015-12-09 09:05:35]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在正在研究。
发表于 2015-12-9 19:21:07 来自手机 |
涨上去 降下来难!
发表于 2015-12-9 19:22:24 |
物价局就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发表于 2015-12-10 09:05:44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12-10 05:26:28 |
出租车,呵呵
发表于 2015-12-9 09:56:06 |
屌。。。
发表于 2015-12-9 09:57:31 |
研究个蛋
发表于 2015-12-10 09:09:16 |
济宁市物价局从来不维护公众的利益,是不是人民的物价局?、、、/////
发表于 2015-12-10 09:11:33 |
光芒吖 发表于 2015-12-9 19:21
涨上去 降下来难!

能降多少啊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5-5 03:59, Processed in 0.094050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