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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警方再次提醒 禁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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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6 19:16:2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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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佳节马上到了,有很多市民喜欢燃放孔明灯来增添节日气氛,但燃放孔明灯却存在着安全隐患,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事故在全国范围内屡有发生,尤其在节假日更为集中。
孔明灯外焰温度较高,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烧伤,也可能导致供电线路短路而停电;升空的孔明灯可以达到飞机飞行的高度,有可能影响飞机的飞行安全。
据气象预报,未来一周内济宁天气持续晴好,风干物燥,火险等级高,鉴于孔明灯放飞以后无法掌控的特性,一旦发生孔明灯降落在加油站、高层住宅及周边易燃地区,极易引起火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在人群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希望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做到不生产、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自觉远离孔明灯,切莫因图一时之快,而酿终身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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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6 20:31:55 |
你禁止生产 禁卖了 不就全解决了
发表于 2016-2-16 20:51:25 来自手机 |
有良心的人绝对不放。
发表于 2016-2-16 20:51:24 来自手机 |
有良心的人绝对不放。
发表于 2016-2-16 20:34:31 |
必须禁放 太危险了
发表于 2016-2-17 09:48:52 |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做到不生产、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自觉远离孔明灯,切莫因图一时之快,而酿终身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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