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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 交警42秒钟贴罚单!司机就在旁边,能不能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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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7:31:5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今天在建设北路停车去店里那个箱子,前后出来不超过3分钟,出来后,交警刚刚把单子开好,还没有压在雨刷上,更没有拍照。我就立马过去,结果交警马上骑车,拍照,发动机器跑人!(可惜我的行车记录仪不能记录这个过程)。
就在我发动车,开车打电话投诉的时候,下面的一辆车,依旧遭遇跟我一样的事情,从停车,拍照,到走人,42秒,42秒。第二轮车司机,吆喝的时候,还没有拍照,跑过去后,交警依旧发动汽车就跑了。(整个过程被我的行车记录仪拍的清清楚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交通法里面说的很清楚,是要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而你们这两位司机交警同志,不听我们解释,开车就跑!这种行为适合于交通法吗?都说是人性化执法!我是半点没看到人性化。100块钱无所谓,我开的是H6,前面司机是奥迪A8,都不差这点钱,但是我们就是想找个理!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保,是一个讲理的地方!而我们发现一点都没有讲理,没有人性化的执法!
QQ截图20160628173107.png
发表于 2016-6-28 17:39:54 |
还是别乱停,心存侥幸是王道,停多久也不敢管你啊
发表于 2016-6-29 08:53:47 |
你这压根就不是在现场

如果在旁边等于在现场,法律上还写在现场干嘛,干嘛不用在旁边?

你这属于强词夺理偷换概念,都贴完要走人了,你才说你在旁边,真在现场你能叫他贴吗?

百分百的违停
发表于 2016-6-29 08:17:54 |
第一,你并没有在车里,只是交警已经处理完,你才出现,,其次,不管交警贴不贴条。你都违规停车了,这是事实,所以你没有必要争辩!
发表于 2016-6-28 17:51:56 |
建设路违章停车被罚2次的路过。。。
发表于 2016-6-28 17:43:14 |
没处说理
发表于 2016-6-28 17:55:00 |
发表于 2016-6-28 17:55:17 |
人不在主驾驶上,你就是看着他贴你百搭
发表于 2016-6-28 18:08:44 |
看看上海,你就知道你已经很幸福了。
发表于 2016-6-28 19:23:52 |
具体不懂,但这个过程肯定需要一个“节点”,即违法行为是怎么确认的。
交警撕条了,说明此时司机并不在交警的所及范围内,撕条即生效,再去说肯定白搭。就好比考生赶考,早一分钟就可以进考场,晚一分钟就不能进。
发表于 2016-6-28 20:04:55 |
没用
发表于 2016-6-28 20:17:21 |
停车之后把牌子拿下来,开的时候再安上
发表于 2016-6-28 20:19:37 |
今天去交警队处理违章,机动车道上一排车,走过去发现都被贴条了,有一个没牌子的好像是Q7,就没被贴条,没牌子就是屌
发表于 2016-6-28 20:30:32 |
不要抱着侥幸违停。
发表于 2016-6-28 21:19:50 |
狗日的交警  贴条贴这么慢

而且一天才贴两次  小路还不怎么贴

应该1个小时就得把所有的路都得转一遍
发表于 2016-6-28 21:26:26 |
试试复议不,人在现场好像不能贴条应该立即纠正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6-6-28 21:27:06 |
典型,典型
发表于 2016-6-28 21:32:32 来自手机 |
找他理论,不行就他,贴条的临时工~
发表于 2016-6-28 22:00:03 来自手机 |
瞬间执法,闪罚,够阴的。
发表于 2016-6-28 22:03:34 |
厉害
发表于 2016-6-28 22: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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