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44|回复: 2

[济宁资讯] 济宁任城区一幼儿园使用不合格粉条被罚2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18 10:03:0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全省17地市4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检查中,幼儿园成了“重灾区”。
        济宁任城区同心宝贝幼儿园经营使用无生产日期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粉条,罚款20000元。
        莱西市岸芷汀兰幼儿园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
        沂源县银河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罚款6000元。
        滕州善国幼儿园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5000元。
        广饶县经济开发区花园小学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罚款5000元。
发表于 2017-5-18 1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格粉条
啥牌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18 10: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上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4-18 12:34, Processed in 0.750454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