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8-1-30 16:03:0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讨会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最新研究成果《中国:政府投融资发展报告2017》。
% Y( g/ o' E, `) r; G
; z1 L, O0 c. R/ N记者了解到,《中国:政府投融资发展报告2017》是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研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研究团队历时近两年推出的研究成果。
5 _8 i/ v2 [4 r. }; M8 a( `& o5 R6 E! O- \5 J3 n0 _; ]: y: F1 j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会上表示,地方债务问题被各方关注,原因是目前没有地方政府债务权威数据的发布,地方债务、或有债务、债务的期限和品种以及债务的规模和结构没有权威的发布。这就导致了大家都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的数据源来“盲人摸象”,形成了不同的判断,这种不同的判断相互之间传递,便形成了一个“问题”。
- m9 o" u* ?" E- E: @) C% |" ~+ F# C& b4 \
刘尚希认为,之所以会导致这样的状况,根本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债务缺乏预算约束。他认为,政府的行为是应当受预算约束的。如果政府的投融资行为没有纳入到预算中来,那说明预算是不完整的。
/ w) F+ V6 l; A2 f9 q7 K6 p. z
{6 u# Y i/ l2 x/ q. T4 p“新的预算法最大的变化就是要用预算来约束政府活动的范围。”刘尚希表示。
1 S z. A3 \' ?. _5 S! K/ w
_* i# c' Y4 _. I6 ?- c3 T+ b. `在谈到如何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时,刘尚希表示,首先要重新认识债务,还要考虑到地方政府作为公共主体的法定责任和道义责任,从这个方面重新认识政府的债务。政府的直接债务、或有债务,都需要更为精确的定义。其次是要从使用的角度来考虑债务风险的控制问题。应对债务风险要跳出债务本身,不能就债务论债务。债务的风险不是来自债务本身,而是在于债务的使用。用的得当,有收益,风险就可控,而不是简单的看债务多少。 6 P1 ~( p9 [# ?/ O! b, w# 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