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41|回复: 1

[济宁资讯] 【注意!城区正月十六起禁放烟花爆竹】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9-2-15 14:47:23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照《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城区自正月十六起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以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在规定的地点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工作。

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主城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

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日兰高速一线以北。
201902155380151550213243534373.jpg
 
 
发表于 2019-2-15 14: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污染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4-22 17:38, Processed in 0.110459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