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94|回复: 0

沪媒: 傅明去年鲁沪榜首大战判罚有争议, 鲁能进球被吹无缘登顶!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9-3-17 11:38:41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傅明执法的“鲁豫之战”继续发酵,各大媒体也开始参与进来讨论事情的是非曲折。近日沪媒《新闻晨报》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表文章:不谈论文,我们今天只谈谈傅明是不是适合执法“鲁豫之战”(下图)。2 _' M4 L+ K# W4 ^
20190317_50268_1552793918167.jpg
& I( P$ X6 }% x+ ]6 Y: }6 b) M傅明是否适合执法“鲁豫之战”?对此,文中提出问题:“傅明执法山东鲁能与河南建业的比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接着文章从2点来论述,分别是裁判的隶属关系和回避原则。3 V! @3 O1 Y2 {9 m1 c, s2 K

/ C' l& I/ \: y# I! J, I  E' g在隶属关系上,傅明祖籍是江苏南京,但2017赛季开始他的隶属关系已经转到北京足协。这点上根据《中国足协裁判人员选派工作管理细则》,傅明执法山东鲁能和河南建业的比赛应该没有问题。
% b, j8 e: a1 P) y8 m 20190317_50268_1552793918204.jpg
7 m% b! A( S6 P  n' G1 n% M0 w再从回避原则上看,这点包括裁判主动申请回避某些球队的执法和争议回避这两条。第一条要求裁判主动提交他认为自己应该避嫌的球队名单。对此该媒表示:“既然足协已经选派傅明执法,那么可以视为傅明提交的回避参赛球队的表格里没有鲁能和建业,也可以视为傅明没有提交这份表格。”  ?8 W+ O& c, ]/ g
3 r7 V( r1 r( m
第二条是争议回避原则。对此该媒认为傅明上赛季一共执法了4场鲁能的比赛,几乎都出现争议判罚,最主要是上赛季第12轮,山东鲁能在主场对阵上海上港的中超榜首大战,这场比赛中傅明担任视频助理裁判。5 l* Y6 [9 q' [" m4 i5 E! T
$ k! H# J, H" ?7 H' h4 |! N+ x
这场比赛最终双方1比1战平,但鲁能有一个进球被吹掉。第35分钟佩莱的进球让鲁能2比0领先上港,但在2分钟后这个进球被吹掉。起因是VAR视频助理裁判通过视频重放后,发现王彤抢断奥斯卡可能是犯规(下图),于是外籍主裁只是简单听取视频助理裁判的建议后就吹掉鲁能的进球。
. ~9 @3 w5 Q- r7 h% s& ^ 20190317_50268_1552793918237.gif / {+ y9 U: J# q" G
在这场比赛之前,鲁能跟上港同积23分排在中超积分榜的前两位。对于这次判罚,该媒表示存在争议。该媒认为,“根据VAR的规则,主裁听取VAR的意见后、可以不到场边查看回放只包括下列情形:进球前是否明显越位、皮球是否完全越过门线等。但并不包括整个进攻过程中某个节点上的犯规。”
$ C9 ?( g0 F" O+ v) o' m& l+ J2 Z! E' ~0 L. v
也就是说,如果进球的进攻过程中的存在犯规,主裁亲自应该到场边观看重放后再做决定。对此该媒认为,无论此球是否有效,当值主裁只听取VAR的意见,却不去场边查看视频回放,就做出取消进球的决定,是明显的一次“错误”。 $ |2 b9 i/ d; ?
20190317_50268_1552793918239.jpg
; s% D. o5 V2 E7 b. \$ z主裁做法存在“错误”,那么作为视频助理裁判的傅明是否做对了呢?对此该媒认为:“规则规定只有主裁出现了明显的、清晰的错漏判,VAR才能介入。而从转播画面来看,无法看出王彤是否在抢断奥斯卡时犯规,很难构成明显的、清晰的错漏判,此时VAR介入也就是不合理的。”$ |  T& }" W  S$ f- \6 |

4 V1 y: N" _1 y, X' h7 m% M* [也就是说,鲁能的的进球很有可能就是好球被吹,VAR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突然介入,导致鲁能的进球被吹无效,上港也因此从客观上获利。最后,该媒表示:“曾有媒体在赛后炮轰中国足协,在当时鲁能、上港和国安处于争冠集团序列时,为何选派所属关系为北京足协的傅明出任当场比赛的视频助理裁判,但此事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2 ]: y& k7 W; f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zp990991237 2019-4-9 17:07 威望 +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4-20 13:58, Processed in 0.094833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