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185|回复: 28

[百姓心声] 又要引进人才了!我们当地人上哪儿去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22 10:30:3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河之都骄子 于 2010-2-22 10:33 编辑

  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
                                                                    (济发〔2010〕4号·2010年2月1日)
第一条 为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牵头抓总和宏观协调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具体抓好人才引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保证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 人才引进坚持 “来去自由、按需引进、注重实效、不拘形式”的原则,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人尽其才,必要时可实行“一人一策”、 “一事一策”。主要方式包括:调动、聘用、兼职、领办创办企业、技术入股、承包经营、合作开发、成果转让、承担课题研究和担任咨询顾问等。
    第五条 引进人才的范围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山东省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教授),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学位,并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科研单位工作经历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六)我市急需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突出创新创业业绩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优秀职业经理人,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评定的首席技师。
    第六条 建立人才引进专业目录发布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年度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第七条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 《济宁市实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 (济人字 〔2007〕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凡调入我市工作 (指人事关系正式办理到我市相关单位)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安家补助。区分不同层次由同级财政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第五条第 (一)项所列人员每人100万元,第 (二)项所列人员每人30万元,第 (三)项所列人员每人20万元,第 (四)项所列人员到企业的每人15万元。
    (二)人才津贴。区分不同层次由同级财政按以下期限和标准发放津贴:第五条第 (一)项所列人员5年内每人每月10000元,第 (二)项所列人员5年内每人每月5000元,第 (三)项所列人员5年内每人每月3000元,第 (四)项至第 (六)项所列人员到企业的,3年内每人每月分别补助2000元、800元、500元。
    (三)科研经费。第五条所列人员带研发项目来我市工作,根据项目情况由同级财政分别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经费。引进人才承担我市市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的,再由同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提供科研经费。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引进人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数额、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五)社会保险。引进人才在原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不能按规定转入我市的,其保险金由同级财政和用人单位按5:5比例补缴。
    (六)其他。第五条前两项所列人员由用人单位配备助手和工作用车;引进人才子女在读中小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学校就读。
    第九条 柔性引进的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岗位工资、项目工资、业绩工资、年薪制、月薪制、周薪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具体由人才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同级财政参照同层次硬性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发放人才津贴,提供科研经费。
    第十条 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市创业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将本人科技成果转让到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可选择一次性买断、分期支付、利润分成、作价入股等收益分配方式;
    (二)本人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作价金额可以达到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高科技成果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35%或者更高;
    (三)作为技术入股的科技成果转化后,经过创新开发出新的科技成果,如在本企业生产,企业应连续5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新增税后留利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奖给该成果的完成者。如转让他人,企业应从转让费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给该成果完成者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对在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改进经营管理,使企业增加利润或扭亏为盈的,前两年从新增税后利润中分成比例不少于50%;
    (四)对海外人才来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且所带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经评估,按项目收益预期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启动资金;
    (五)对海外人才来我市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
    (六)创办的生产性企业和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中介的,市财政给予必要支持;
    (七)对所办企业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在土地使用、税收、住房、办公场所等方面提供优惠;
    (八)属第五条前四项所列人员的,可把人事关系落在事业单位,实行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联合设立高端研发和创新创业平台。财政部门要筹措资金集中力量建设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中心,打造针对重点产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的大型公共实验、检测平台。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引进本规定第五条前四项所列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随时核增编制和增人计划;引进第五条第 (五)、 (六)项所列人员,可在编制限额内随时申报审批增人计划。对满编单位急缺型人才,可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事代理,空编后先行入编。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报考我市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成后回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同级财政、用人单位和本人按6:2:2的比例承担学费。
    第十四条 建立人才储备制度。设立人才储备机构,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在全市人才紧缺或发展潜力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流动站,吸引储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毕业生,由同级财政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对属我市紧缺专业的国家 “211”工程院校计划内在读研究生,毕业后愿来我市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由市财政提供学费补助,具体办法另拟。
    第十五条 建立人才引进表彰、奖励制度,鼓励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大力引进人才。市政府设立 “人才引进特殊贡献奖”,每年拿出一定资金,表彰、奖励为人才引进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动态管理机制,把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引进、管理与使用结合起来,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人才跟踪服务和流失报告制度,严格对用人单位管理、使用人才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打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业绩留人、待遇留人的人才环境。
    第十七条 成立市人才评价认定委员会,负责引进人才的评价认定,并确认享受的有关待遇。凡经审核确认引进的人才,在工作三个月内,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济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证书》,并实行年审制度,凭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引进人才合同期内调离、辞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退还按本规定领取的各项补助、津贴,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把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工作业绩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用人单位应为引进的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好引进人才的作用。
    第十九条 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后以往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 (济发〔2000〕37号)同时废止。
 楼主| 发表于 2010-2-22 10:32:50 |
本帖最后由 河之都骄子 于 2010-2-22 10:34 编辑

回复 1# 河之都骄子


                                                 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海外人才引进“511”计划的意见
                  (济发〔2010〕5号·2010年2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对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就实施海外人才引进 “511”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海外人才引进的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 “区域发展新高地、南北竞合新支点、淮海经济区排头兵”的战略定位,立足能源工业、煤化工、装备制造和食品加工 “四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化工、纺织服装、医药、电子信息、造纸、建材六大优势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 “三新”产业,坚持“以用为本”,构建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集中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区域发展急需和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区域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具体目标是,从2010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引进100名领军科研型、领头创业型、领办项目型海外高层次人才,着力打造10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力争海外人才总体引进数量达到1000人的规模。
二、海外人才引进的主要对象
    (一)领军科研型人才
    主要是指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或曾经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非盈利组织等机构从事研发工作,并担任或曾经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有三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领头创业型人才
    主要是指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熟悉相关产业领域的人才;
    2、能够带团队、带项目、带资金来济宁创业,有助于提高我市产业发展水平的人才。
    (三)领办项目型人才
    主要是指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熟悉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国际化运作模式,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或资本运作经验,在项目孵化、成果转化、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有丰富实际操作能力,有助于提升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的人才。
三、海外引进人才的支持政策
    组成市海外引进人才项目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引进人才和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并提出意见。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且每年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的,按条件享受市委、市政府 《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 (济发 〔2010〕4号)的待遇。凡硬性引进的博士学位以上高层次人才(其中博士到企业的),可享受15-100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学位以上高层次人才 (其中硕士、博士到企业的)在3-5年内分别享受每月800-10000元的生活津贴,并在科研经费支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特殊优惠政策。柔性引进的人才,同级财政参照同层次硬性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发放人才津贴,提供科研经费。
    对海外人才带项目来创业的,综合科技含量、市场前景、风险评估等因素,进行百分制评分,按 A(85分以上)、B(75分以上)、C(60分以上)三个等级进行推荐,视情况享受以下政策:
    (一)A类、B类、C类推荐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引进人才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并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县 (市、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引进人才携团队来济创新创业的,其团队核心成员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济工作不少于4个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由受益财政提供免费住房或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租房补贴。引进人才所带项目属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开发价值特别重大的,给予300万元资金扶持或按个案专项扶持。
    (二)建立 “银行+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的贷款合作模式,对市场需求旺盛的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A类、B类、C类项目可分别由受益财政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给予政府贷款贴息,贴息总额最高为100万元。健全知识产权评估、质押制度,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依据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由合作银行给予相应额度的贷款。创新贷款担保模式,扶持发展各类风投基金,积极解决项目融资困难。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设立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风险资金,对于引进人才领办、创办企业,引进市外风险资金或创业投资资金的,给予支持。
    (四)引进人才将科技成果转让到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可选择一次性买断、分期支付、利润分成、作价入股等收益分配方式。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新公司的,作价金额可以达到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高科技成果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35%或者更高。
    (五)引进人才创办企业所建研发机构被评定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由受益财政给予30-100万元资助。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分中心,建成后经考核成果明显的,由受益财政补贴20-50万元;项目符合孵化要求进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给予3-5年的租金优惠;科技计划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海外人才创办的企业。
    (六)加大政府采购对引进人才自主创新的支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帮助海外创业人才做大做强企业。
    (七)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制,组建济宁市海外人才创业指导服务协会,聘请成功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推进国有企业集团、民营大企业集团与海外人才创办企业的合作,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企事业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在技术研发、企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
    (八)对引进的领军科研型人才授予 “圣地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称号,在聘期内享受“圣地学者特聘专家”有关政策。
    (九)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省科研项目,获准立项后按照国家、省扶持资金50%、30%的比例由受益财政提供科研配套资金。
    (十)优先推荐引进计划人选申报省、国家引才计划。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简化公开招聘程序,参照享受市 “千名人才”优惠待遇。
四、海外人才引进的平台建设
    (一)拓展引才平台。依托中国孔子人才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 “海外人才服务网”,实现海外引才工作的网上申报、常年受理、分类招聘。聘请部分驻外使领馆的科技参赞作为海外引才顾问,设立济宁市海外引才工作联系点,聘任海外人才引进工作联络员,定期组织海外 “招才引智”活动,组团赴海外集中招聘,推介引才政策,广揽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建立济宁籍海外人才信息库,依托国际孔子文化节,开展多形式的海外人才交流活动,邀请海外人才来我市考察、交流与对接,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提升研发平台。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加强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做大做强鲁南工程技术研究院、鲁南煤化工研究院等研发机构。通过整合一批、升级一批、新建一批的方式,抓好现有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建设,依托大院大所延伸加大科研设施投入,对现有实验、实训基地实行错位布局、资源共享,着力打造50处研发中心,为海外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研发条件和设施。加强与海外和国内知名重点大学的合作,确保2010年在共建校企研发平台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完善用才平台。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优势企业为重点,依托各类园区建设一批人性化、国际化、智能化的科技创新创业创意载体,重点扶持建设100处按照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业机制运作,能够提供场地、资金、人才、市场、技术、信息、政策、培训、中介和商务等创业服务的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力争有10处建成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基地。着力推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规划建设光电产业园、软件信息产业园和文化创意产业园,提升其引领带动作用。2010年完成曲阜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启动工作。
    (四)健全服务平台。建立 “511”人才创业服务和项目促进中心,实行 “引进人才代办服务制”,为海外人才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 “绿色通道”服务。由公安、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税务等部门在护照签证、驾驶执照办理、车辆购置税费减免、子女入学以及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跟踪服务;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在企业落户洽谈、项目签约、公司注册、工商税务登记等方面实行 “一站式”办公,提供 “一条龙”服务;重点选送领军研发人才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创新培训,定期组织领头创业、领办项目人才开展创业培训;建立完善海外人才医疗服务基地,做好海外引进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定期组织外出休假、疗养;启动建设济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动为海外人才提供政策咨询、人才招聘、猎头服务、薪酬设计、财务审计派遣等系列配套服务。
    (五)建设保障平台。通过土地划拨、政府预购等多种方式加快海外人才公寓、会馆建设,在海外人才集聚区高起点投资兴建一批适应高层次人才生活、工作、健身和文化等需求的封闭型社区。5年内全市新建海外人才公寓1000套以上,其中2010年建成200套。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其人事关系可放在事业单位,并参照同类事业人员参加各类保险。符合人才需求目录的海外人才,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人事关系可暂存济宁市人才储备中心。
五、海外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专门机构。成立济宁市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和专项办公室,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承担海外人才招聘以及项目评审、落地、服务等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牵头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海外人才引进规划,定期发布人才引进目录,并抓好引才评定、政策兑现和评比表彰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制定产业需求人才、专业分类目录,并会同市科技局承担项目评价认定的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市经信委负责研发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市财政局负责海外人才引进资金的安排及监督管理;公安、外事等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引进计划的协同实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都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海外人才引进工作。
    (二)搞好引才评审。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于引才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的全过程。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实行统一网上申报,常年专人受理;每年3月份、8月份分两批组织专业、项目和综合性评审,邀请国家、省有关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对创新团队进行评价,对产业方向、市场前景、技术趋向进行评审;实行项目路演,加强引进人才与功能园区、合作企业的对接,推动项目落地。建立海外人才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人才跟踪考核和退出淘汰制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把人才工作作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其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借鉴先进经验,建立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完善由人才效率、人才密度、人才科技贡献率、人才与经济的融合度、人才竞争力、人才国际化程度、人才载体建设、人才培养等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工作绩效考核和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人才政策全面落实。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大力营造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形成山东重要的人才聚集高地。
发表于 2010-2-22 10:35:11 |
外地人才来济宁。济宁人才去外地
发表于 2010-2-22 10:35:26 |
没上过学的都去当老板了
发表于 2010-2-22 10:35:27 |
好像都是高端人才
发表于 2010-2-22 10:36:16 |
千名人才完事了就是海外人才了!太注意政绩了
发表于 2010-2-22 10:51:58 |
开放性和包容性是一个城市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引进外地人才是大好事。
不必担心,引进外地人才不是就排挤济宁本土的人才。
发表于 2010-2-22 10:53:14 |
谁爱来来呗
发表于 2010-2-22 11:09:22 |
我想来,可是我不是海外的!!!5555
发表于 2010-2-22 11:27:00 |
俺想去,要俺呗
:lol
发表于 2010-2-22 12:44:10 |
还得是名校海龟来,国外野鸡大学的垃圾只能当海带卖钱了。
千人计划已经饱和,没地方安排了,部分都下放到乡镇了
发表于 2010-2-22 13:44:54 |
引进人才是好事

再说大部分引进的人才都和济宁或多或少有关系

比如上次那个千人计划,有很多都是济宁籍的选手
发表于 2010-2-22 13:58:30 |
在校博士想回来,在这个范围吗?
发表于 2010-2-22 14:34:30 |
济宁不仅缺人才,更主要是缺人才的氛围,人才多了才有氛围嘛。
发表于 2010-2-22 14:39:05 |
引进人才的范围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山东省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教授),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学位,并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科研单位工作经历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六)我市急需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突出创新创业业绩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优秀职业经理人,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评定的首席技师。
发表于 2010-2-22 15:09:45 |
我们都是人才,但是行业不同、分工不同
发表于 2010-2-22 15:11:20 |
都是人才
发表于 2010-2-22 16:37:55 |
你早干什么去了
发表于 2010-2-22 16:40:56 |
能包容才能发展啊
发表于 2010-2-23 02:15:03 |
能拉来的不多,没留下的不少!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4-20 13:58, Processed in 0.139317 second(s), 58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