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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 E# |! @1 U'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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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3日,根据《济宁宏晟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搅拌罐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济宁经济开发区S338线与济徐高速交叉口西2公里路南(蓝天恒基锅炉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44m2。主要生产设备有等离子切割机、砂轮切割机、折弯机、压力机、卷板机、锯床、套丝机、台钻、焊机等。本项目定员30人,项目全年生产时间300天,每日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一期工程年产搅拌罐250套 2、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2019年8月,山东天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济宁宏晟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搅拌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19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审批文号:济环报告表(经开)【2019】63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2%。 4、验收范围 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年产搅拌罐250套。 本次验收范围为济宁宏晟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搅拌罐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实际建成情况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内容基本一致。环评未设计分期,实际分期建设,目前验收一期,一期建设内容包括等离子切割机1台、砂轮切割机1台、电焊机11台、锯床1台、折弯机1台,压力机2台,卷板机1台,套丝机1台、台钻1台。环评设计设置独立封闭式加工区域;实际建设过程由于加工条件限制,未建设封闭式加工区域,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经集气装置集中收集后引入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外协。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搅拌罐250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T$ v. ] g#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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