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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御园业主委员会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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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8 20:28:37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业主委员会提醒广大业主,按照法律规定,2019年12月26日以后,业主委员会没和任何一家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间,依法享受不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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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20:4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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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8 22:5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找新的物业公司,业主们自己成立公司,招聘一个有经验的物业经理当职业经理人,业委会忙前忙后的人也有适当工资补助,并让开支、收益透明,能让物业费大幅下降(看全国的案例,有的小区物业费能够下降80%)!可以百度一下,全国已有这样的案例!如果你们业委会大公无私的这样做,相信所有人都会支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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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8 20:44: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好样的!必须替业主维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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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9 09:0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的好   点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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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9 08:3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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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8 23:08: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给你们提个好建议:如果不知道怎么搞物业自治,你们可以到其它省市业主自治的模范小区考察学习几天就会全明白的,这种小区你们可以在网上搜一下,很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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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8 22:4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很多相关报道,业主们可以成立自己的物业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类似于华为模式)是最靠谱的!这种操作就是:全体业主为股东,然后招聘物业经理、员工,业委会统一管理,这条路子会让物业费大幅下降!免得大家再误解你从里面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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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22:10: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都支持,凭啥关小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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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8 21: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交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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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20:5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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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9 13:5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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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9 21:24: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声明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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