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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根上的问题吧,杀医这事,凶手和被害者其实都是牺牲品。不出意外,事情基本是这样的:凶手的老母亲,高龄、疾病缠身,基本没有治好的可能,但由于她是凶手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老太太是有收入的,跟凶手过日子,参见主流媒体报道),所以凶手希望能让她住院治疗,并且要求似乎有点高(能走、能说话)。
但像这样高龄、全身是病的病人,坦率的讲,在医院里是哪个科室都不愿收治的烫手山芋。因为科室是有医保限额的,这个限额是哪来的呢,是由医保部门分配给医院的,医院再根据每个科室既往的医保支出再次分配,比如一个肿瘤科全年给你1000万的医保额,如果你科室全年收治的病人报销额超过了这个数,那么对不起,超出的额度需要用你们科室的收入来往里补贴,换句话说,要用本属于给医生发的钱来填补医保超支,那么医生的奖金就要被扣,好了,我们换位思考一下,你辛辛苦苦的加班加点为患者看病、服务,到头来还要自掏腰包给对方看病,是你的话你愿意吗?
所以在年底医保额面临超支的情况下,科室势必要控制医保病人的收治,尤其是凶手母亲这种住院时间可能非常长、医保报销额度大的病人,(不是没有例子,以前公费医疗、全额报销的那一批,住到死才出院的有的是),加上这种高龄病人治疗效果非常差、家属又不能理解,一旦有意外家属更会胡搅蛮缠的病人,再加上医院床位确实紧张,那么对不起,要么你转去其他医院,要么你在急诊观察室留观,但问题又来了,医保规定,急诊留观一个子都不给报销,老太太在这种情况下留观了20多天,费用可想而知,那么在种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悲剧结果就发生了。
在这整件事当中,医生做了什么让她该死的事情了吗?回头看看凶手,他面临的经济压力谁来解决?如果不出这件事,谁能知道他面临的困难?
问题出在哪呢?感谢您耐心的阅读,答案请自行思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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