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任城经济开发区、任城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区政府确定2012年继续开展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工作。现就征集、拟定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拟定实事项目的原则 (一)突出民生,服务群众。拟定实事项目应紧紧围绕保障与改善民生,如住房保障、道路建设、用水用电、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注重反映民情、顺应民意,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亟待加强完善的政策举措。 (二)体现全局,惠及广泛。拟定实事项目应立足实际、面向全区,充分体现全局性。同时应注重影响、辐射和受惠面,努力使更多百姓得到实惠。 (三)量力而行,确保兑现。拟定实事项目要充分考虑实际与可能,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资金上能落实,措施上有保障,真正确保兑现,取信于民。拟定实事项目原则上能够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当年见效。 (四)通盘考虑,统筹运作。拟定实事项目须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我区经济基础和实力相适应,与2012年政府工作目标相衔接,同时应注意把握实事项目的连续性。 二、征集实事项目的途径 (一)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提报; (二)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三)从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征集、筛选; (四)从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活动中获取的群众反映问题中筛选; (五)采取一定方式,向区人大、区政协征求意见。 三、确定实事项目的步骤 (一)2011年11月中旬,区政府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任城经济开发区、任城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拟定实事项目的原则和要求,认真调查研究并向区政府提报拟办实事项目。同时,区政府办公室通过其他途径广泛征集。各有关单位提报的每件实事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1)实事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及规模;(3)完成期限(跨年度的应明确年度目标);(4)主办及协办单位;(5)资金来源渠道及筹集落实情况;(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任城经济开发区、任城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提报的拟办实事项目,按上述内容汇总填表,经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于2011年12月5日前报送区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15725373487;电子邮箱:zfdc6418@163.com。 (三)区政府办公室对征集到的实事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提出初步方案,2011年12月中旬向区人大、区政协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在综合、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初步方案进行协调、研究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分送区政府领导审核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四)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附件:2012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提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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