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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济宁一“苍蝇”涉嫌贪污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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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08:44:1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由微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武修涉嫌贪污案,经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武修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27508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武修利用担任留庄镇沙堤村村主任期间,在村湖东大堤和泄洪浅槽两项工作中,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侵吞补偿款合计225230元。

微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武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李慎合(已判刑)、李连修(已判刑)采取虚假登记或冒领手段,侵吞国家工程迁占补偿款共计608530元,其贪污数额巨大,证据详实。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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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08: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强势推向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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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08:46: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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