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快捷登录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近日,由微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武修涉嫌贪污案,经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武修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27508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武修利用担任留庄镇沙堤村村主任期间,在村湖东大堤和泄洪浅槽两项工作中,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侵吞补偿款合计225230元。
微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武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李慎合(已判刑)、李连修(已判刑)采取虚假登记或冒领手段,侵吞国家工程迁占补偿款共计608530元,其贪污数额巨大,证据详实。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