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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 08: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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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金乡县高河乡常庄村村民,我们村因金桥煤矿挖煤,造成塌陷,老百姓的房屋全部鉴定为了危房,目前已经给了两年安置补助费用了,而且发放标准还不一样。同为危房,房屋裂的严重的给每人每月500不让住人了,裂的轻的给每人每月200元,同样是危房,按说已经经过鉴定,只要是危房老百姓都不能住,由于补助标准不一样,裂的轻的危房老百姓仍在危房里面居住。另外,我们虽然已经领了两年租房费用了,但是到现在也不知道以后给我们安置到哪里?目前很多老百姓要么继续在已经鉴定为危房的房子里面住,要么在地头搭建的板房里面住,马上快雨季了,住在危房里的老百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恳请领导关注,以防发生房屋倒塌伤人事故。
已受理金乡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金乡县政府 [2021-05-31 17:21:24]回复如下:
亲爱的网友您好:关于反映金乡县金桥煤矿采煤造成村民房屋斑裂问题的情况说明:1、受金桥煤矿二采区采煤影响,高河街道常庄村西段出现了不同程度房屋斑裂,经委托第三方鉴定,该区域房屋全部为危房。依据山东科技大学出具的采煤塌陷图范围,塌陷图10mm范围线以内的住户共涉及65户,根据安全要求该区域65户村民需全部进行搬离,临时性搬迁过渡费由金桥煤矿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支付于65户群众。2、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常庄村采煤塌陷区范围以外的村民住房安全,经多次与金桥煤矿协调对接,采煤塌陷区范围线以外的住户,由金桥煤矿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汛期临时性避险费,用于采煤塌陷区范围线以外村民汛期临时性避险搬离租赁房屋。3、高河街道常庄村为压煤搬迁村,目前搬迁选址工作正在进行中,待选址定位完成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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