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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0 1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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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冒名顶替我30年,该怎么补偿我?”女子中考录取通知书被人冒领,而冒领者毕业后进入银行工作!女子知道真相后无法释怀,这些年她因为没有学历,做过服务员、售货员,最落魄的时候还捡过废品,而顶替者即将退休,如今又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后撤案!
1990年,朱丽春信心满满地参加中考,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着期盼!
可她明明发挥稳定,在家苦等2个月却没收到录取通知书!(来源:中国青年网)
看到同学们都去报到了,朱丽春才接受自己落榜的事实!而她的人生就此改写……
因为没考上大学,她开始自我怀疑,在家萎靡了好几年。后来父母看不下去,让她出去打工。
可是她要学历没学历,要手艺没手艺,只能去餐厅干服务员端盘洗碗,去商场当售货员。
可这些职业都不稳定,收入也不高,她一直处于找工作 、换工作当中。而且最落魄的时候,还去捡废品维持生计!
2005年,朱丽春结婚,但老公嫌弃她没用,没多久又离婚了!
朱立春意识到学历的重要性,她又努力自考,然后在一家药店找到了一份工作!
但如果没有2020年12月1日那天的事,49岁的朱丽春可能依然平静地在一家药店打工。可是知道真相以后,她再也无法释怀!
朱立春说:“这3年以来,没有一天我的心情是平静的,她偷走了我的人生,进入银行工作。而我吃了30年的苦,这一切拜她所赐!”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顶替朱丽春的女人叫解某某,而她即将退休时,被银行查出身份造假,事情就此被掀开。
银行要求解某某和朱丽春协商解决好这件事情,否则将她开除。于是,解某某不得不找到朱丽春并告知真相,而作为补偿,她愿意拿出她的部分退休金跟朱丽春分!
按照解某某的说法,朱丽春帮她就是帮自己,只要她不被银行开除,她拿到退休金就等于朱丽春也有一份。
可是朱丽春不能接受,她被解某某“偷走”了30年的人生,怎么能轻易原谅?
如果她当初考上大学,如今也会有体面的工作,美好的婚姻,而不是吃了30年的苦!
而且因为工作不稳定,朱丽春年近50也没有社保和医保,她以后的养老也是问题!
于是,朱丽春拒绝了解某某的提议,她选择了报案追究解某某的法律责任!
为了收集证据,朱丽春到医保和社保部门查询发现,发现她名下确实有医保、社保等参保情况。
同时她质问银行,为什么让一个冒名顶替者进入工作,银行没有做到审核身份的责任和义务!
2021年3月30日,派出所回复朱丽春已立案,让朱丽春看到了希望!
但是到了7月份,解某某被取保候审,理由是怀孕……
朱丽春很是怀疑,一个快退休的人,怎么会怀孕呢?可是接下来的事情,让朱丽春更不能理解!
2023年4月28日,警方又撤案,理由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朱丽春说:“她顶替我的身份是事实,在银行工作也是事实,为什么不能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而银行回复说,解某某因无故旷工,已经在2021年2月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对解某某冒雨身份避而不谈,不愿承担责任!
朱丽春想不明白,如果按照警方调查的“2021年4月解某某正怀有身孕”,那么在2021年2月解除劳动合同时,农业银行是否存在开除怀孕员工的情况?发现员工身份造假,为何解聘理由是“连续旷工”?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银行到底有没有责任?
解某某本人已经承认冒名顶替朱丽春,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银行录取解某某,让解某某以朱丽春的身份,办了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占用了朱丽春的名额,应该要承担责任,而不是撇清关系。
2、解某某到底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警方虽然不予刑事立案,但在民事赔偿上,解某某不可推卸!
《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果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朱丽春有权要求解某某给予经济赔偿!但是,钱再多,也买不回朱丽春原本的人生了……
而此事也引发了热议,有人说,这事好办,她的退休金你来领!
也有人说,立案了说自己怀孕了,你细想,是谁让她怀的,是不是手段?
还有人说,既然事过几十年,也不能全怪顶替者!人家没退休金了,你一分钱也赔不到,冷静一下,双方好好内部协商,对方补偿一些,双得利!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如果是你是朱丽春,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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