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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8 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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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十七批)》,公布情况显示,济宁海螺涉嫌超产。
6月13日,泗水县政府组织泗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主要问题如下:
1.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批小建大违规生产,环评获批生产线产能为4500吨/日,实际产能长期6600吨/日。
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不规范。
3.虚假申报A级环保标准,实际环保环节达不到环保A级要求。
4.公司氨逃逸超标。
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泗水县苗馆镇峙山庄村,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石子。2008年2月45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带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节能环保综合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批复,2012年5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该项目建设1条4500吨/天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生产熟料155万吨、水泥220万吨。环评文件明确水泥窑设计直径为4.8米,实际建设回转窑设备直径为4.8米,建设以来生产设施未发生变化。但调查发现,该公司2022年至2024年分别 年产熟料165.9559万吨、日产熟料4818吨 , 年产熟料155.0482万吨、日产熟料4501吨 , 年产熟料162.5879万吨、日产熟料4720吨 , 产量超出产能要求 。
2.信访件反映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不规范”问题涉事公司实际为济宁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与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均隶属于安徽海螺集团公司,企业厂址位于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主要利用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从事协同处置固态和半固态废物、非挥发性一般固废、飞灰类废物及工业废液。2019年4月济宁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危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批复,2021年3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5月,该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现在有效期内。该公司目前建有危险废物贮存库2处,已全部落实“三防”措施。固废危废协同处置全过程处于全密闭空间内,全流程无跑冒滴漏情况发生,利用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窑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治理燃烧废气。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库与生产车间产生的挥发性废气均吸入水泥窑高温焚烧消解。同时,该公司配置活性炭处理装置,用于水泥窑停窑情况下应急除臭使用。
3.2020年9月,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申报了水泥熟料绩效A级企业,于同年10月通过审核,并通过了2021年、2022年、2023年抽查复审。该公司符合申报绩效A级企业的要求,不存在虚假申报问题。
4.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自行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停产检修。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氨水储存区域开展无组织氨逃逸手工检测,结果符合排放限值要求。待企业复产后,再对其开展有组织氨逃逸检测。
泗水县政府责成泗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产能控制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相关要求落实。
2.待对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有组织氨逃逸检测后,将根据检测报告结果采取下步措施。
3.加大日常巡查和帮扶指导力度,促进相关企业规范经营,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防发生污染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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