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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矿业梁宝寺能源综掘机机载临时支护不完好,被罚16万!
支架前梁上方使用工字钢支护,工字钢下打设单体加强支护”规定;
1.32K315外轨道顺槽57[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钢带[/url]、20[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钢带处顶板右肩部[/url]、左帮各有1处锚杆绷断,未及时补打,32#-36[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钢带[/url](左侧)、283#-284[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钢带处顶板破碎[/url],未加强支护, 不符合《2K315外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锚杆(索)失效应及时补打锚杆(索);当过断层、顶板破碎或顶板不稳定时,采用施工锚索梁或架棚的方式加强支护”规定。 2.12K311轨道顺槽373号单轨吊梁附近顶板破碎,存在网兜,未及时加强巷道维护,无法保证运输畅通,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2.2二采区2[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变电所现场无人值守[/url],门未加锁,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2.33304综放工作面轨道顺槽(管路编号第322处)存放20余桶高分子材料, 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 2.4地面压风机安装的4台监控系统温度传感器未每月进行一次断电测试,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53304综采工作面联络巷靠轨道顺槽侧风门变形关闭不严,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3.13315切眼导硐掘进期间揭露较大范围煤层变薄区,现场观测地质记录内容缺少煤层与围岩接触关系等内容, 不符合《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3.22K311轨道顺槽K27点前238m处的断层区段未加密测点、加强观测, 不符合《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矿安〔2022〕135号)第六条规定; 3.32K315工作面回撤期间采取注氮防灭火,未对回撤工作面回风隅角氧气浓度进行监测, 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3.42K311切眼刷扩作业使用刮板输送机运输,施工措施中未明确移动刮板输送机时防止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 4.12K302轨顺联络巷综掘机机载临时支护装置不完好,未及时维护,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规定。 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分别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 决定对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的行政处罚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2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法定代表人为刘*。井田东西宽9km,南北长11km,面积97km2,生产能力330万吨/年,矿井主采煤层为3煤层,煤层厚度0~9.23m,平均厚度3.91m,煤层倾角5〜10°,平均7°。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为Ⅱ类自燃,具有弱冲击倾向性,顶、底板具有弱冲击倾向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2020年8月20日6时25分,山东能源集团肥城矿业公司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宝寺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3.68万元。
【违法警示】梁宝寺能源综掘机缺少电缆防拔脱置,被罚13.5万!
对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1.13315切眼导硐迎头后第3、4排左帮折帮,未采取防片帮措施, 不符合《3315切眼导硐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时采取防止巷道冒顶、片帮安全措施”规定; 1.23304综放工作面轨道顺槽第9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单元支架右立柱初撑力为5[/url].5MPa,第12#、13[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液压支架前立柱初撑力为20[/url].7MPa、21MPa, 不符合《3304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单元支架初撑力取值范围6.5-12MPa”“液压支架初撑力前立柱不低于24MPa”规定; 1.32K311切眼导硐迎头处3棵锚杆预紧力不足400N·m, 不符合《2K311切眼导硐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锚杆预紧力不低于400N·m”规定; 1.4十一采区中部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轨胶联络巷帮部2处锚杆盘未紧贴岩面[/url],2处帮部肩窝锚杆与顶板锚杆(顶部边锚杆)间距分别为550mm、500mm,大于400mm,未及时处理, 不符合《十一采区中部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轨胶联络巷作业规程[/url]》“锚杆盘紧贴岩面,帮部肩窝锚杆与顶板锚杆间距不大于400mm”规定。 2.1经查询视频监控证实:2025年2月26日十一采区中部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轨胶联络巷综掘机缺少电缆防拔脱置[/url],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条第二项规定。 3.13304综放工作面轨道顺槽高分子材料产品的A、B组分材料未分类存放, 不符合《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煤安监技装〔2020〕18号)第七条规定; 3.2《十一采区中部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轨胶联络巷揭煤防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url]》中使用煤矿许用数码电子雷管联线爆破,联线方式孔间为串联”, 不符合《数码电子雷管说明书》“使用煤矿许用数码电子雷管联线方式为并联”规定, 违反《爆破安全规程》6.4.5.4规定; 3.3十一采区中部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轨胶联络巷风筒传感器距风筒末端40m[/url],大于20m, 不符合《十一采区中部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轨胶联络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url]》“风筒传感器距风筒末端20m”规定。 4.111308轨顺联络巷手拉葫芦闭锁装置损坏,未定期检查检修,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规定。 5.1十一采区中部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轨胶联络巷与十一采区胶带上山错层交叉[/url],未及时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不符合《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以上行为分别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分别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5.《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决定对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00)的行政处罚。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2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法定代表人为刘*。井田东西宽9km,南北长11km,面积97km2,生产能力330万吨/年,矿井主采煤层为3煤层,煤层厚度0~9.23m,平均厚度3.91m,煤层倾角5〜10°,平均7°。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为Ⅱ类自燃,具有弱冲击倾向性,顶、底板具有弱冲击倾向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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