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046|回复: 21

[百姓心声] 网友问政济宁一辅警“越权”:七项违规齐发,执法底线何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9-26 10:28:4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名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称其在金宇路骑行共享单车时遭遇辅警“越权执法”,并被限制人身自由。
据网友描述,其骑行至事发路段时,因未佩戴头盔被一名辅警单独拦停。该辅警在无正式民警在场的情况下,试图使用警务通开具罚单。网友明确表示不再继续骑行,但辅警仍强行处理,过程中伴随“污言秽语”“当众辱骂”等行为。更严重的是,辅警被指“双手摁住当事人限制人身自由”,且未出示证件、未告知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也未开启执法记录仪。
网友在投诉中详细列出七项违规内容:辅警无独立执法权,单独执法违反《行政处罚法》第18条;违规使用警务通出具罚单,超越法定职责;未出示证件、未告知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申辩权,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4条;未听取陈述申辩,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5条;未开启执法记录仪或保存记录,违反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语言侮辱、指指点点,违反《人民警察法》第22条及辅警管理条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违反《行政强制法》第20条。
对此,网友提出四项诉求:确认执法行为违法,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及执法记录仪视频作为证据;对涉事辅警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辅警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不具有独立执法权,其职责范围严格限定于协助民警开展工作,不得单独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核心执法行为。例如,《行政处罚法》第18条明确禁止委托个人行使行政处罚权,而辅警因非行政机关编制人员,无权独立开具罚单、扣押财物或限制人身自由。实践中,辅警可在民警带领下参与秩序维护、信息采集等辅助性工作,但执法关键环节如权利告知、证据固定、法律文书出具等,必须由正式民警完成。若辅警越权执法,不仅导致行政行为无效,涉事人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或法律追责。
截至发稿前,相关部门暂未作出回应。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山河波澜壮阔 2025-10-8 22:25 威望 +2
我爱济宁太白楼 2025-10-2 13:37 威望 +2
悦动 2025-9-27 17:26 威望 +2
md0415 2025-9-27 10:03 威望 +2
須彌芥子 2025-9-27 08:20 威望 +2
禮崩樂壞 2025-9-27 07:45 威望 +2
你与黄昏皆过客 2025-9-26 10:57 威望 +2
任城老丝 2025-9-26 10:40 威望 +2
老城墙 2025-9-26 10:32 威望 +2
发表于 2025-9-26 21: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艹,没带头盔还有理了?狗日的哦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煮酒泡面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6 21:1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带头盔,街上的乞丐都有管你的资格,你看你哪来的勇气,还理直气壮呢,还1   2   3一套一套的,该挨个嘴巴子就老实了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煮酒泡面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6 20:57: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别理他,按住胸口,打120,说辅警恐吓你,你难受,耳朵听不见了。你看看结果。讲道理没用的。
 
 
回复 支持 0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6 10: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6 10:57: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把工作分成了三六九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6 14:38: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弄它,都牛逼的不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6 15:58: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干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6 21: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得多大的勇气,我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07:4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07:5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09: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不对是他的事,你不戴头盔,被压死都活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10:04: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氓不可怕就是流氓有文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10: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又当又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10: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身农奴把歌唱 发表于 2025-9-26 21:10
你没带头盔,街上的乞丐都有管你的资格,你看你哪来的勇气,还理直气壮呢,还1   2   3一套一套的,该挨个 ...

凭什么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10:59: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为什么那么关注你的安全,不带头盔摔了是自己的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13:5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16:5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袭警可以要进局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7 18:0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辅警单独执法终于来到济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4-20 13:50, Processed in 0.100206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