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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主播称收入26万实则隐匿超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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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09:57:5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红主播和网红店铺偷逃税案件并进行曝光:有的主播声称两年收入26万元,其实隐匿收入超1500万元,补罚税款近270万元;有的网店三年销量184万件,可仅纳税36元,补罚税款近310万元……这些案例可谓触目惊心,也说明无论线上线下,以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必会受到严惩。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社会分配的重要工具。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及所有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偷逃税的行为,不仅触碰法律红线,且直接挑战社会公平。尤其是一些网红主播或网红店铺,本就享受了社会发展及流量时代的巨大红利,在获得财富的同时,理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就现实来看,总有一些网红在粉丝追捧与利益驱动下迷失方向。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达8.99亿元。

与线下经营相比,电子商务属于新兴行业,从业者也“发明”了不少偷逃税的新招。有人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打赏、佣金乃至货款,进而虚假申报;有人注册多个空壳企业拆分收入,将个人劳务报酬转变为公司经营所得;还有的MCN机构,通过虚构业务等转移收入、逃避纳税,并以此作为吸引主播的噱头……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已于10月正式施行,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报送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监管手段精度与力度持续升级的背景之下,任何“伎俩”“套路”皆难以遁形,任何踩线越界行为,本质上都是对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误判,必将受到追责和严惩。

流量名气不是偷逃税的护身符,相反,要成为严于律己的“紧箍咒”。口碑与形象的建立,向来“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无论网红主播还是网红店铺,其风生水起靠的都是网友的关注与信任,一旦违法失范,后果必将是“翻车”“塌房”“凉凉”。想要长长久久在网络平台上谋生计、做生意,必须上好“依法纳税”这堂必修课,同时要增强法治意识,防止被他人忽悠。

在一片红海中突出重围本不容易。无论多红,脑子里都有守法这根弦,多点敬畏、少点侥幸,才不至于赔掉自己苦心经营的事业。
发表于 2025-11-25 11: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比查贪官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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