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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赵德健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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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9 10:56:0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11月28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交通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德健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被告人赵德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赵德健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赵德健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1.jpg


经审理查明:2012年下半年至2020年9月,被告人赵德健利用担任东平县委书记、泰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在土地性质变更、工程承揽、购买公司股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58万元。2018年1月至4月,被告人赵德健在担任泰安市政府副市长、东平县委书记期间,违反议事规则,违规私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德健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赵德健受贿数额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赵德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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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 2025-11-29 11:00 威望 +2
发表于 2025-11-29 11:0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清廉?还没300万……大区的村干部都看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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