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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求助] 咨询住房公积金转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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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09:30:14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我原来在一单位工作,单位给交了1年住房公积金,现在在别的单位,想把住房公积金转到现在的单位账户,我从公积金上下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书上是不是要该原单位的章,有了解的吗
发表于 2012-2-25 09:47:26 |
济宁市内应该不需用转吧
你在济宁就一个帐户
新单位只要缴自动划转到你的帐户

公积金提取是用于租房或购房的 跟换工作没关系
发表于 2012-2-25 09:53:11 |
可以去公积金那里 拿 转移表
就是合户的意思
2个单位都盖章,就可以把原来的公积金的金额转移到现在的账户了
  提取申请表只是用来提取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09:54:11 |
冬瓜 发表于 2012-2-25 09:47
济宁市内应该不需用转吧
你在济宁就一个帐户
新单位只要缴自动划转到你的帐户

我不在济宁市内,是下边县区的
发表于 2012-2-25 10:11:21 |
http://www.gjj.cn/ViewInfo.asp?id=1300
职工调动、信息变更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

www.gjj.cn   2011-8-23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职工调动的情形:

(一)职工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需要提供新单位接收证明、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以上均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原单位公章。

(二)职工在济宁行政区域内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在职工工作变动后,应由调出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职工信息变动的情形:

(一)缴存单位如遇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有误的,可以持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缴存地的中心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变更。

(二)职工调入(录用)新的单位时,调入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新增),同时为调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三)单位破产、解散、撤销、兼并(被兼并单位)的,应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持企业注销通知书、法院民事裁定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申请书》到缴存地的中心分支机构办理。



发表于 2012-2-25 10:15:51 |
原单位要出证明的,就写某同志转出,接收单位是##,你问问原单位就行,就按第二条办。原单位给办很容易
发表于 2012-2-25 10:25:24 |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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