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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济宁市常青路派出所民警打人事件始末 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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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09:33:2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20136246点,在济宁某小区修楼梯的吴大亮和吴兆峰等几个同乡下班后一起吃饭并喝了点酒,八点左右回到住处(小区内一个车库),感觉没喝尽兴,又买了几瓶啤酒(十点左右),吴大亮喝了一瓶,这时大约有五六分醉意。
酒后吴兆峰在小区内不回去睡觉,吴大亮劝其回去,从十一点左右劝到十二点左右,先是小声,时间长了他们的嗓门也高了,并发生争执,争吵中吴兆峰想打吴大亮但被后者闪过,因担心吴兆峰摔倒,吴大亮搂住了他的脖子,随即二人一起摔倒在地。
此时大概十二点半,一个保安出现,并动手打了人,然后跑掉。吴大亮去找两个年长的保安请求他们帮忙找到打人的保安。
其他同乡担心其惹事,就把他带回住处,并反锁大门,以阻止他出去。
然后,济宁市常青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撬开车库大门,将站在门口的吴大亮掐住脖子摁倒在地,并有人用电警棍电了他两下,吴大亮大叫了两嗓子。
在民警将其带上警车前,吴大亮请求穿件衣服再走,但是民警拒绝了,直接将只穿了一条内裤、光脚的吴大亮带上警车。
到达常青路派出所后,大约4个民警将吴大亮直接带到卫生间,对其进行殴打。先后对其头部和脸部多次击打,其中一拳打在鼻梁上,鼻子流血不止,吴大亮弯腰擦血,被民警从背后踹了一脚,一头顶在洗手台的玻璃镜子上,把镜子撞碎,玻璃碎片散落一地,吴大亮脚底和腿部多处被扎伤。民警又猛踢吴大亮腿部,试图使其摔倒在玻璃碎片上,吴大亮伸手抓住了水龙头才没有摔倒,但是民警不罢休,继续猛踢,为了躲避,吴大亮跳上洗手台。
这时,吴大亮的多名老乡赶到派出所,民警才作罢,他们把吴大亮一人关在卫生间,无人看护。深感屈辱而又无处诉说和辩解的吴大亮,激动之下用拳头打碎卫生间的一扇玻璃窗,胳膊被划掉一块肉,鲜血直流,后经诊断,断了七根筋,其中两根为神经。民警发现后,将他送到医院救治。
以上为事情的详细经过。多名在场的吴大亮同乡可以作证。
事后,派出所否认打人事实,认为吴大亮身上的伤,是自伤和同乡厮打造成。
那么,请问:
1.               在民警将吴大亮摁倒在车库门口时,其并未反抗,为何有人用警棍电击?派出所说民警不配备警棍,那警棍是谁的?又是谁对其电击的?如果不是民警,在民警执法过程中,为什么允许第三方下手打人?
2.               吴大亮请求穿件衣服再走,这应该是基本的人权要求,民警为什么拒绝?
3.               民警赶到之前,吴大亮并未受伤,这点有多名同乡可以做证,可是从派出所出来时,除了胳膊上的划伤(其本人打碎玻璃造成的),身上大部分地方都有深浅不一的伤口,难道这都是他自己造成的?自己猛击自己的头部?自己用拳头揍自己的眼睛和脸部?自己跳到玻璃碎片上扎脚?
4.               卫生间洗手台上的玻璃镜子是怎么坏的?是吴大亮砸完窗户玻璃,划破胳膊后,感觉不尽兴,又随手砸的?事后派出所把整面镜子从墙上取下,地上的玻璃碎片也仔细清扫,独留窗户的玻璃碎片在地上。在吴大亮父亲赶到的时候,派出所矢口否认这里存在过镜子。626日,吴大亮的姐姐找到任城区公安局督查科某领导时,又承认有镜子存在(有录音为证)。
5.               民警说去厕所是因为吴大亮要小便,那么民警跟着进去干什么?而且是多名(大约是4个)民警都进去了。如果是为了拘束或者看护,那么在吴大亮同乡赶到时,又为何都出去了,留其一人在卫生间?
现在,吴大亮还躺在医院,已经动过手术,但是派出所自始至终未出面给一个说法,而只是不断推卸责任。
我们恳请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重视一下我们陈述的情况,而不是只片面的听派出所的一面之词,然后能给我们一个公道,还我们一个真相。我们不胡搅蛮缠,吴大亮也有错,该接受什么处罚,只要民警能秉公执法,我们甘愿接受,毫无疑义。但是这种借执法泄私愤的知法犯法行为,我们也会投诉到底。
我们相信绝大部分警察是爱民护法的,我们相信济宁公安是一个可以说理的地方,我们也相信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
一个25岁的小伙子身体上受点伤没啥,过段时间也许就好了,可心灵上的打击,人格上的污蔑,却能够制造出永久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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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22:13:38 |
雪中的脚印 发表于 2013-7-2 13:10
楼主的侧重点是警察打人,但是大家关注的是警察为什么打人,而且是跑到小区里把人带走,那肯定是有人报警了 ...

不管为什么吧,警察打人就是不对的,更何况把孩子打成这样!就算喧闹了居民,也罪不至此啊!还有没有王法啦!照这个力度,砸了人家玻璃还不得枪毙啊!!
发表于 2013-7-3 22:22:15 |
济宁胖子 发表于 2013-6-30 20:50
我感觉揍的轻,那个楼上的居民巴望当场击毙才好呢。

哪天哥们你可别犯事啊,小心当场击毙你啊!人家发帖时求帮助的,就算不打算帮忙也不至于往人家伤口撒盐吧!人家孩子还躺在医院,怎么可以说出这么没有“人性”的话?
发表于 2013-7-2 13:10:02 |
楼主的侧重点是警察打人,但是大家关注的是警察为什么打人,而且是跑到小区里把人带走,那肯定是有人报警了,所以首先是扰民在先,所以警察带走并打了人,扰民本身就是犯众怒的事情,在前提本身就理亏的前提下,想获得大家的支持有点难啊!
发表于 2013-6-29 09:49:10 |
这个帖子发了无数遍了····发这没用···
发表于 2013-6-29 12:08:00 |
有图也不一定有真相,另外转发别人的东西,也别轻易说就是真相。
发表于 2013-6-29 13:47:46 |
山水自然 发表于 2013-6-29 12:08
有图也不一定有真相,另外转发别人的东西,也别轻易说就是真相。

狗{:4_162:}
发表于 2013-6-29 16:16:07 |

有点脑子好不好?理性一点比啥都强。被你咬了一口。

发表于 2013-6-29 16:28:46 |
道听途说,一家之言,不足为信。
发表于 2013-6-29 16:32:15 |
活该,谁让你扰民了
发表于 2013-6-29 16:34:02 |
处理的没什么问题   扰乱治安
发表于 2013-6-29 17:11:42 |
切不可犯了众怒。
发表于 2013-6-29 17:45:46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6-30 10:06:59 |
半夜扰民,长点记性吧,可能打得有点狠,
发表于 2013-6-30 10:34:51 |
同情 但是扰民不对
发表于 2013-6-30 16:47:18 |
执法要合理,但更要执法! 各打五十大板各回各家吧。
发表于 2013-6-30 20:39:12 |
如果碰的是普通居民,可能打人,碰巧去的是保安和民警而已
发表于 2013-6-30 20:50:20 |
我感觉揍的轻,那个楼上的居民巴望当场击毙才好呢。
发表于 2013-6-30 21:26:37 |
最烦那些个10点以后在小区内按喇叭,咋胡等。。。。
发表于 2013-7-1 10:20:53 |
一看就是混混,感觉自己很牛,现在悲剧了吧,这样的见一个揍一个,社会就肃静多了。
发表于 2013-7-1 23:58:02 |
他弟弟是 身上有纹身,自己不会好进黑社会,一看平常也是不是什么好人。平时就会欺负老百姓,警察不打你纹身的弟弟,难道还打我们老百姓。想要讨个说法,先把你弟弟身上的纹身打掉,自己先做个好人再说
发表于 2013-7-3 22:11:56 |
东北望 发表于 2013-6-29 16:32
活该,谁让你扰民了

喧哗几声就定为“扰民”吗?谁家不会吵架?哪个小区没有打架的?大街上嚎叫的广播喇叭哪个不在“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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