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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3: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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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表明首都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决心和力度,经市局第142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北京市公安局禁酒令》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禁酒令的具体解释、审批报备程序、纪律处分办法等相关文件由市局警务督察总队随后下发,文职、辅警的禁酒规定由市局政治部另行制定下发。为规范在此期间的饮酒审批报备程序,特做如下规定:
(一)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正职领导确需饮酒的,应当向市局局长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办公室向市局勤务指挥部和警务督察总队双重报备;
(二)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确需饮酒的,应当向市局主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办公室向市局勤务指挥部和警务督察总队双重报备。
(三)局属各单位现职领导干部、民警以及现役官兵确需饮酒的,应当向所在单位正职领导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其本人向本单位勤务指挥处和警务督察大(中)队双重报备特此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31日
【北京市公安局禁酒令
北京市公安局全体民警、现役官兵,禁止在家庭以外的任何场合饮酒,特殊情况经批准并报备后可适量饮酒,违反上述禁令者,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给予行政告诫,屡教不改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视情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者,从严处理
本禁令自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本禁令由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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