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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谴责这种不负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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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1:06:24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路过太白路和火炬路交叉路口处两次,都遇到一个在机动车等红灯时穿梭在机动车道往车窗上插名片的人。如果看到司机是开着窗户的,直接扔到人家车里。虽然也知道人家发广告也是生计,但现在对这种强制发广告的行为真是深恶痛绝。原因有三:一、在机动车道上发广告不安全,绿灯时,司机行驶万一发生事故,肯定司机责任大吧。二、车窗缝里塞进去名片不及时清理,很容易掉到车门夹缝里。三、有些名片掉落地上,给环境造成破坏。我觉得还不如在非机动车等红灯时在等待区发广告的人,起码你摆摆手人家不会在强制给你。这种不知道这事情归哪个部门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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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你玩儿 + 20 + 4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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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1: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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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1: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掉门缝里 就等着堵 下水口或者 把电机啥的 烧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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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3: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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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3: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真出了事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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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3: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着双眼 发表于 2014-7-7 13:303 H5 Q1 z4 _! R3 }
有道理,真出了事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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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5: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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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6: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归有关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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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7: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广告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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