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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一男一女涉卖淫嫖娼被罚300元,场所提供者被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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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3:27:4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卖淫嫖娼及容留涉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风气。近日,新龙县公安局如龙派出所精准发力,成功查获一起容留及卖淫嫖娼案,以实际行动净化社会环境。
一男一女涉卖淫嫖娼被罚300元,场所提供者被拘留5日-1.jpg

经查,违法行为人武某某目无法纪、心存侥幸,容留他人并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涉案的一男一女因非法牟利、放纵私欲卖淫嫖娼,其行为均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相关规定。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从事卖淫嫖娼的两人分别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容留他人卖淫嫖娼、提供场所的违法行为人武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公序良俗不容践踏。警方提醒:卖淫嫖娼、容留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害人害己,新龙公安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文明有序、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来源:平安新龙

发表于 2025-12-6 23: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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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10:20: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把下次的嫖资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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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10: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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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21:3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不都是2000起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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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22: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说一 发表于 2025-12-7 21:38
罚款不都是2000起步么?

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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