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来说9 e1 C8 {5 V# ~: h2 C8 m
有了好的居所方能安心劳作 享受生活 受到了农民的热烈欢迎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就是解决贫困群体住房安全和 住有所居的有效措施 近日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 下面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大家所关心的“危房改造”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省(区)▼ 0 O. e& F) t0 D- h
此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27个省(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2 g- j6 t$ L6 \$ v! [- ^/ P
* s4 B1 l0 I8 ?0 @9 C1 ^- T+ x2. 遭受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影响时,不会造成农房倒塌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3. 要符合一定的环保、生态要求,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 V) T% u) L! u
1. 当屋面出现明显的坍塌变形、渗水或防水层损坏现象时,进行维修; 2. 歪闪墙体设置加固或拆除重砌上,消除农房正常使用的危险点; 3. 改善危房存在的结构体系不合理、构造措施不完备等问题。 ; Z1 x3 k$ J. i3 h4 I/ s$ U8 N&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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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补助▼ . m1 I4 k4 E0 }& W2 \ s0 \$ q, {
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
8 }! y3 D( H7 a" \8 @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M: c9 a- E1 X t
9 b6 F: V+ z" r$ n$ [, `4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 y/ s& t+ d% m) R
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 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 1.6万元。 4.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5万元,同属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或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在该类人群补助标准上再增加1000元。 ' c; q+ a$ \ \$ ]- _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可申请危房改造的主要惠及一下四类人群: 1、农村低保户,通过农村低保审核,已经被确定为低保性质的农村家庭 强调:已确定为以上四种情况的农村人口,只要在27个省市范围内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危房改造。 符合条件的农民朋友8 Y( _- a( c0 y4 d" ]2 v
2、住房证明:只有一处居所,没有其他住宅的住房证明。
4 T7 N6 J! _ x' Y- ? E/ k首先,由户主向村集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表格,提供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危房照片和材料; 其次,村集体进行评议,需将结果公示7天,在此期间若没有任何异议,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并审核; 最后,进行入户检查,符合条件的,被纳入危房改造农户。完成房屋改建。
6 D* o) L0 v' Q9 ~3 z, Q, `# F$ z同时对于危房户 国家还会出补贴帮其重建 但要想重建 是需要条件的 以下3种人没有资格重建 1 $ n$ [4 O, `8 V# L* Q0 j
户口不在本农村集体组织的人 目前许多农村家庭已经将户口迁出了当地农村集体组织,迁入到了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或者迁入到城市,这部分农民已经不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就丧失了在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益,房屋垮塌之后,其不能够在重新修建,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 7 a! N) I0 U4 b" l% P: u
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一户一宅”工作,宅基地也仅仅是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所以如果农民朋友已经在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拥有两处及以上的房屋,当其中一处房屋出现倒塌之后,也不能够在其基础之上重新修建,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3 + ^; ~3 R/ @" e" R' J: O8 j
目前随着城市以及农村的发展,许多农村已经被列入到征地拆迁规划之内,但部分农民朋友由于农村的房屋出现了倒塌,担心赔偿过少,就想着在原有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此类情况也是不允许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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