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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宋喆,一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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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0:31:44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6 G3 D7 }9 I4 l' v0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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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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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T+ ?7 N1 b* Y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L  s% p2 g- P6 {!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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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7 Q- R: {7 X2 R4 g  I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T, B7 z3 O& H8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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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恋约前生 2018-10-18 11:02 威望 +2
发表于 2018-10-18 18:02: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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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8:02: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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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8:0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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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20: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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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摊上事了9 T1 e& G- E; [0 h; {4 h& T0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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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21:0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loveme3399 发表于 2018-10-18 20:30
1 Q& C7 _1 B; \! g3 U你摊上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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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21:0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loveme3399 发表于 2018-10-18 20:305 I, ^3 W$ a4 b* \6 R/ ^! f% h: G
你摊上事了
3 w' B& F& e) T,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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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21:0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loveme3399 发表于 2018-10-18 20:30# `; A$ x4 H) Y" |5 b( v* D2 v
你摊上事了

( }6 A7 x1 l.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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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21:45: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又凉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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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08: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怕被打 发表于 2018-10-18 21:452 Z0 w+ b" g! T2 Z9 I/ `2 D
这回又凉了一个

% x; W& g8 B1 H) g5 x, M这哪是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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