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夜归人

乐馨:你的故事我的歌(不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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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3:00 |
我欠你一滴泪(2005年11月24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第一世】

他穿着最漂亮的兽皮衣服,她缝的;

他戴着最漂亮的贝壳项链,她做的;

他身边还跟着族里最漂亮的女人,是她。

但是,他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他已经习以为常。

在一次氏族战争中,他们部队战败了。

当她看到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时,她撕心裂肺地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

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她是如此地爱他。

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眼泪。

这一世他真的无法再做什么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

他们注定无法走到一起。

他去找神。

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中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思念的泪水,喊着“不哭,不哭”,

不停地衔石头投到海里。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

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

他们都错了。

终于,他累得要倒下了。

他挣扎着飞向大海——他要倒在海里。

他渐渐地沉没海底。

在生命最后的一刻,他看到她了,她也看到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他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日夜祈祷,来世只愿做一只飞鸟。

于是她成了飞鸟。

他呢?

他是一只小飞虫。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

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可时间不同。

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选择了相反的方向。

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一天,风告诉他,她朝着他飞来。

但是他快死了!

没有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

她在飞过来,她的生命却在急速的流逝。

看到这一切,一棵松树哭了。

那滴松脂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

她来了,他喊,但他喊不出声,松脂已经凝固。

【最后】

时光不顾一切地向前飞奔。

松脂变成了琥珀,她又变成了女人,他在她颈上项链的琥珀里。

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

她拼命地逃,脚下是一片火海。

火神咆哮: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

奔跑中,项链蓦然断掉,但她无暇顾及。

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的火海里,琥珀融化了,

那里有他在松脂凝固前为她流下的一滴眼泪。

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神奇地在她的背后止步。

没有人听到这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是一句“我爱你”!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3:00 |
爱一个人只能痴痴的等 (2005年12月1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爱上你,是五年前的那个夏日。不经意间抬头,四目相对的刹那,在你深邃的双眸中,我读出了一丝逃避,一丝探询,一丝诡秘,还有一丝是什么 ,我看不懂。只是在你这种似曾相识的眼神中,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前世今生的因果轮回。

    茫茫人海,乍然相逢,恍若隔世。那一刻,我分明察觉出自己在你的眼神中撞出了什么,一种知遇感油然而生。这使我想起了一句话:你我不过是一粒尘埃,在茫茫人海中碰彼此的未来。后来我想,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正是基于这样的感觉,你在我眼中便或多或少的显得与众不同。由衷地,我留意着你,心着你。相仿的年龄、相同的兴趣让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并且,仅限于此。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快乐。我可以口无遮拦的想什么说什么,而不必担心会被你利用;我可以不必装成淑女那样优雅的微笑,而与你一同豪放的谈天说地;我可以在委屈的时候向你哭诉,你总是很体贴的安慰我;我可以在悔恨的时候向你忏悔,你又如教父般为握着你我之间的距离,恰到好处。 
  
    我应该满足。在知音难求的现代社会里,能与你相识、相知,并且拥有一种默契,是我的幸运。我知道要好好珍惜,况且我们的今天来之不易。可是,你知道吗?从看见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没有把你固定在朋友的范围内。在相识的五年中,可以说我为你付出了很多,这在我们生活的圈子里是众所周知的。更重要的是,我从未要求你回报我些什么,而且,我无怨无悔。(这里写下的每一个字,在我看来,我都做到了。)所以,你的点滴关怀足以令我感动许久。 
  
    在众人眼中,你是一个粗心大意的人。然而我知道,你的心其实很细。还记得那个中午吗?烈日下我们匆匆地走在林荫路上,迎面吹来一阵风,卷着细沙。我们本能的同时抬手挡风沙,而且很默契的,是左手。这时,你把你右手捧着的衣服遮在了我的眼前…… 
  
    还有初冬的一日,漫步在植物保护协会高高的围墙下,望着马路对面的古动物馆,我们不约而同陷入了回忆:那是你我相识的第二年中一次集体活动的所在地,那里留下了太多太多属于你我的记忆。而这次冬日的出行,对你来说是第一次陪女孩儿逛街,于我而言则是第一次和男生走这么远的路。我们就这样一路走,一路聊着,直到走不动了才搭上103路公共汽车。车内扶手的冰凉让我不时地婆娑着手,你淡淡的一句“拽衣服”让我诧异好久,可我还是顺从的轻轻地拽住了你的衣角。一个刹车,我没有站稳,几乎栽进你的怀里。相信那一刻我的脸肯定是红了,你也不好意思的笑笑,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得那样近。 
  
    在这种情况下,我常常感到很满足。那种被你呵护的感觉真的是很美好,从心底升起一种甜甜的滋味。我,好幸福。 
  
    如果我能满足于你的关怀和这份在我眼中的浪漫,我可以过得很好。可是也许真的应了那句话: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我总是想用一根红线把你栓在我身边。而这时的我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你对我没有爱的感觉。 
  
    你说这五年来我一直是你最好的朋友。朋友,这难道真的是你我之间关系的最高境界吗?这五年中我始终是站在一个超出朋友的高度来注视着你,因而也就有了许许多多在旁人看来“出格”而自己却不觉得异常的举动,对你过分的关心让那些人把我说成是你“妈”。我深知这是我的悲哀乃至悲剧,我承认我的确很“婆婆”。上至你的学习,下至衣食住行,我几乎全部过问,我明白你不是一个小孩子了,可以你的特点、以你我之间的交往,我总认为我是应该管的。 
  
    我对你,似母、似女、似妻、似友。而你在我的生活里,又几乎可以充当男性可以充当的一切角色。我们之间真的是挺复杂的,好象什么都有,又像什么都没有。所以,当你问起我,你我之间是什么关系时,我无言以对,而你更没有答案。 
  
    许多朋友都忿忿不平,认为你应该与我说明白。可是我不要,因为太了解你。你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早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常常只要你的一个眼神,无需多言,我便知道此刻的你在想什么。至于你是如何看待我的,其实我都明白,而且早就明白。但我就是无法割舍那份对你的深深的依恋。也许是我前生欠你的太多太多了,今生注定是来还的。 
  
    我们能把握的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六年。如今,五年都已逝去。这最后的一年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对你,我已经执着了这么多年,而且相当的执迷不悟,但我一定会坚持到底的。友人说我是为了坚持而坚持,或许吧。无论如何,我至少等你六年。 
  
    只有我才能最切肤地感觉到,你的名字是以怎样深邃的程度刻进我心深处。悠长、旷远,成了我对你的思念的代名词。我甚至认为对你的情感已经达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所以我才会说:“我对我丈夫所付出的不会比对你付出的多。”看来,你将会影响我的一生。因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是冲不散一切。 
  
    认识你的时候,我12岁,我会等你到30岁。这是我生命里最重的承诺。 
  爱一个人,我只能痴痴的等……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4:00 |

疯娘 (2005年12月1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 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近。 

  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 

  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 
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着呢!”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 
奶奶忧郁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了门。 

  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那天,几个小伙伴飞也似地跑来报信:“小树,快去看,你娘回来了,你的疯娘回来了。”我喜得屁颠屁颠的,撒腿就往外跑,父亲奶奶随着我也追了出来。这是我有记忆后第一次看到娘。她还是破衣烂衫,头发上还有些枯黄的碎草末,天知道是在那个草堆里过的夜。娘不敢进家门,却面对着我家,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手里还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当我和一群小伙伴站在她面前时,她急切地从我们中间搜寻她的儿子。娘终于盯住我,死死地盯住我,裂着嘴叫我:“小树。。。。。。。球。。。。。。球”她站起来,不停地扬着手中的气球,讨好地往我怀里塞。我却一个劲儿地往后退。我大失所望,没想到**思夜想的娘居然是这样一副形象。一个小伙伴在一旁起哄说:“小树,你现在知道疯子是什么样了吧?就是你娘这样的。” 

  我气愤地对小伙伴说:“她是你娘!你娘才是疯子,你娘才是这个样子。”我扭头就跑了。这个疯娘我不要了。奶奶和父亲却把娘领进了门。当年,奶奶撵走娘后,她的良心受到了拷问,随着一天天衰老,她的心再也硬不起来,所以主动留下了娘,而我老大不乐意,因为娘丢了我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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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没给娘好脸色看,从没跟她主动说过话,更没有喊她一声“娘”,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以我“吼”为主,娘是绝不敢顶嘴的。 

  家里不能白养着娘,奶奶决定训练娘做些杂活。下地劳动时,奶奶就带着娘出去“观摩”,说不听话就要挨打。 

  过了些日子,奶奶以为娘已被自己训练得差不多了,就叫娘单独出去割猪草。没想到,娘只用了半小时就割了两筐“猪草”。奶奶一看,又急又慌,娘割的是人家田里正生浆拔穗的稻谷。奶奶气急败坏的骂她“疯婆娘谷草不分。。。。。。”奶奶正想着如何善后时,稻田的主人找来了,竟说是奶奶故意教唆的。奶奶火冒三丈,当着人家的面拿出根棒一下敲在娘的后腰上,说:“打死你这个疯婆娘,你给老娘滚远些。。。。。” 

  娘虽疯,疼还是知道的,她一跳一跳地躲着***棒槌,口里不停地发出“别、别。。。。”的哀号。最后,人家看不过眼,主动说“算了,我们不追究了。以后把她看严点就是。。。。”这场风波平息后,娘歪在地上抽泣着。我鄙夷地对她说:“草和稻子都分不清,你真是个猪。”话音刚落,我的后脑勺挨了一巴掌,是奶奶打的。奶奶瞪着眼骂我:“小兔崽子,你怎么说话的?再这么着,她也是你娘啊!”我不屑地嘴一撇:“我没有这样的傻疯娘!” 

  “嗬,你真是越来越不象话了。看我不打你!”奶奶又举起巴掌,这时只见娘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跳起,横在我和奶奶中间,娘指着自己的头,“打我、打我”地叫着。 

  我懂了,娘是叫奶奶打她,别打我。奶奶举在半空中的手颓然垂下,嘴里喃喃地说道:“这个疯婆娘,心里也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啊!”我上学不久,父亲被邻村一位养鱼专业户请去守鱼池,每月能赚50元。娘仍然在***带领下出门干活,主要是打猪草,她没再惹什么大的乱子。 

  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饿一个冬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奶奶让娘给我送雨伞。娘可能一路摔了好几跤,浑身像个泥猴似的,她站在教室的窗户旁望着我傻笑,口里还叫:“树。。。伞。。。”一些同学嘻嘻地笑,我如坐针毡,对娘恨得牙痒痒,恨她不识相,恨她给我丢人,更恨带头起哄的范嘉喜。当他还在夸张地模仿时,我抓起面前的文具合,猛地向他砸过去,却被范嘉喜躲过了,他冲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我俩撕打起来。我个子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他轻易压在地上。这时,只听教室外传来“嗷”的一声长啸,娘像个大狭似地飞跑进来,一把抓起范嘉喜,拖到了屋外。都说疯子力气大,真是不假。娘双手将欺负我的范嘉喜举向半空,他吓得哭爹喊娘,一双胖乎乎的小腿在空中乱踢蹬。娘毫不理会,居然将他丢到了学校门口的水塘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娘为我闯了大祸,她却像没事似的。在我面前,娘又恢复了一副怯怯的神态,讨好地看着我。我明白这就是母爱,即使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的,因为她的儿子遭到了别人的欺负。当时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娘!”这是我会说话以来第一次喊她。娘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那天,我们母子俩第一次共撑一把伞回家。我把这事跟奶奶说了,奶奶吓得跌倒在椅子上,连忙请人去把爸爸叫了回来。爸爸刚进屋,一群拿着刀棒的壮年男人闯进我家,不分青红皂白,先将锅碗瓢盆砸了个稀巴烂,家里像发生了九级地震。这都是范嘉喜家请来的人,范父恶狠狠地指着爸爸的鼻子说:“我儿子吓出了神经病,现在卫生院躺着。你家要不拿出1000块钱的医药费,我他妈一把火烧了你家的房子。” 

  1000块?爸爸每月才50块钱啊!看着杀气腾腾的范家人,爸爸的眼睛慢慢烧红了,他用非常恐怖的目光盯着娘,一只手飞快地解下腰间的皮带,劈头盖脸地向娘打去。一下又一下,娘像只惶惶偷生的老鼠,又像一只跑进死胡同的猎物,无助地跳着、躲着,她发出的凄厉声以及皮带抽在她身上发出的那种清脆的声响,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最后还是派出所所长赶来制止了爸爸施暴的手。派出所的调解结果是,双方互有损失,两不亏欠。谁在闹就抓谁!一帮人走后,爸看看满屋狼籍的锅碗碎片,又看看伤痕累累的娘,他突然将娘搂在怀里痛哭起来,说:“疯婆娘,不是我硬要打你,我要不打你,这事下不了地,咱们没钱赔人家啊。这都是家穷惹的祸!”爸又看着我说:“树儿,你一定要好好读书考大学。要不,咱们就这样被人欺负一辈子啊!”我懂事地点点头。 


  2000年夏,我以优异成绩考上了高中。积劳成疾的奶奶不幸去世,家里的日子更难了。恩施洲的民政局将我家列为特困家庭,每月补助40元钱,我所在的高中也适当减免了我的学杂费,我这才得以继续读下去。 

  由于是住读,学习又抓得紧,我很少回家。父亲依旧在为50元打工,为我送菜的担子就责无旁贷地落在娘身上。每次总是隔壁的婶婶帮忙为我抄好咸菜,然后交给娘送来。20公里的羊肠山路亏娘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奇迹,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除了母爱,我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应该怎么破译。 

  2003年4月27日,又是一个星期天,娘来了,不但为我送来了菜,还带来了十几个野鲜桃。我拿起一个,咬了一口,笑着问她:“挺甜的,哪来的?”娘说:“我。。。。我摘的。。。。”没想到娘还会摘野桃,我由衷地表扬她:“娘,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娘嘿嘿地笑了。 

  娘临走前,我照列叮嘱她注意安全,娘哦哦地应着。总走娘,我又扎进了高考前最后的复习中。第二天,我正在上课,婶婶匆匆地赶来学校,让老师将我喊出教室。婶婶问我娘送菜来没有,我说送了,她昨天就回去了。婶婶说:“没有,她到现在还没回家。”我心一紧,娘该不会走错道吧?可这条路她走了三年,照理不会错啊。婶婶问:“你娘没说什么?”我说没有,她给我带了十几个野鲜桃哩。婶婶两手一拍:“坏了坏了,可能就坏在这野鲜桃上。”婶婶问我请了假,我们沿着山路往回找,回家的路上确有几棵野桃树,桃树上稀稀拉拉地挂着几个桃子,因为长在峭壁上才得以保存下来。我们同时发现一棵桃树有枝丫折断的痕迹,树下是百丈深渊。婶婶看了看我说,“我们到峭壁底下去看看吧!”我说,“婶婶你别吓我。。。。”婶婶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山谷里走。。。。。 

  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我悲痛得五脏俱裂,紧紧地抱住娘,说:“娘啊,我的苦命娘啊,儿悔不该说这桃子甜啊,是儿子要了你的命。。。。。。娘啊,您活着没享一天福啊。。。。”我将头贴在娘冰凉的脸上,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陪着我落泪。。。。。。 

  2003年8月7日,在娘下葬后的第100天,湖北大学烫金的录取通知书穿过娘所走过的路,穿过那几株野桃树,穿过村前的稻场,径直“飞”进了我的家门。我把这份迟到的书信插在娘冷寂的坟头:“娘,儿出息了,您听到了吗?您可以含笑九泉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4:00 |
爱,就是谁为谁先低头 (2005年12月1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那对娃娃是他们初恋时买的。娃娃彼此紧*着,羞涩而深情地仰起头吻着爱人的唇。像他们的爱情,时刻不分离地思念着,他们给它起了一个好玩的名字:亲嘴娃娃。 
    初恋变成了热恋,继而归复平淡。不过一年时间,他们便有了争吵。每次同他争吵后,她都会哭着跑出去,却并不跑远,在楼下那家新开的咖啡馆里,要杯蓝山咖啡,慢慢地品着,然后,她看见他焦急的身影在街上跑来跑去,看着他一遍又一遍地拨打她的手机,忽然就笑了,原谅他了。其实她还是爱着他的,爱着他的某些温馨细节,比如每天中午他都会准时打电话叮嘱她按时吃饭,她的胃不好,必须准时吃饭,不然会疼很久;下雨时,他总会等在她公司的楼下,为她撑一把伞,伞多半倾斜在她的那边……想到这里,她的眼睛湿湿的,悄悄走出去,在他的背后,俏皮地拍拍他的肩,于是所有的不快立刻烟消云散。 

    好归好,这样的吵闹依然不断重复发生。最后一次争吵,她跑出去后,他没有追出来,他是真的累了。她一个人在咖啡馆里忽然泪如泉涌,她觉得他们的爱情走到了尽头。 

    她提出分手,他无奈地答应了,他知道她的脾气,她决定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 

    她带了那对亲嘴娃娃,她说这么久了,她已经对它们有了感情,它们甚至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 

    他很难过,他知道自己仍然爱着她,可是他说不挽留她的话。 

    没有他的日子,陪伴她的就只有那对亲嘴娃娃了,她寂寞地摆弄着它们,将娃娃的身体转过来背*背时,她发现这对原本亲昵地依偎着亲嘴的爱侣,背*背时,竟变成了彼此高高地昂着头,谁也不肯低头的冤家。那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她和他的爱情,正像这对亲嘴娃娃,只要有一个肯先低头,就能找回从前的亲密无间。 

    她拨了那个一直铭记在心的电话号码,他终于等到了她的回心转意。爱其实就是谁先向谁低头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4:00 |
谁是世界上最疼你的女人? (2005年12月8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 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去照顾我父母,她会辅导儿子功课。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我们早就买了车,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有一点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那些日子,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

  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了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如果是我,就省省了,30万哎,万一没治好,不是人财两空嘛。“

  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当时我想,哪怕是60万,100万,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只要她能够活,我也心甘情愿。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人们说着笑着。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贴贴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非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跟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那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词。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5:00 |
我想当红娘 他爱的人却是我(2005年12月8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我对他的好感起初缘于他很像弃我而去的初恋男友伟———高大俊朗且能言善歌。他干工作是粗线条的,但挺有办法,条理性也很强,因而收效显著。这一点令事必躬亲却徒劳无果的我羡慕得直至佩服;他会画画,信手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致。单位里关于他的传闻很多,今天追小甲,明天追小乙……使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看待”了。

  别看他平日里大大咧咧的,细心起来也会体贴入微;有一次我值夜班,持续的高烧使我浑身酸疼,举步艰难。他见了嘱我回去好好休息。我到宿舍刚躺下,室友丽说他送来一瓶开水。中秋联欢,我悄然退场。和伟的花前月下历历在目,令我黯然神伤……不觉中行至人少车稀的背静地段,当我感到慌张无助时,猛然发现他正隐在我身后的树丛中,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他那高大挺拔的身材,有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我几乎是带着绝处逢生的狂喜向他奔去……回去后,他上台轻轻地唱起:“你总是心太软……算了吧,该放就放,你总要为自己想想未来。”直白的歌词让我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关切和爱怜,潸然泪下。

  春天登山,下山的路异常难走,他招呼男生要照顾女生。我看见他拉着小茜的手拾级而下,亲亲密密地宛若一对情侣。同伴告诉我他追小茜很多日子了,这番可谓用心良苦。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泛起一丝酸楚。隐隐地有一种与他牵手的冲动。

  圣诞平安夜,我和丽喝了很多酒。醉意微醺地走下楼梯,一阵眩晕直冲上来,多亏他从背后扶了一把才没有摔下去。我当时不知哪来的邪火,使劲推开他,歇斯底里地喊:“走开,我愿意”,背*着墙软软地往下滑,他一把将我拽起来,紧紧抱在怀里,柔声说:“你哭吧,把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吧。”他的肩膀又宽又厚,使我想起他当晚唱过的歌:“我让你依*,让你*,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你需要我,告诉我,我愿意永远陪你度过。”

  当晚,丽在酒醒后向我敞开了心扉,丽很喜欢他。让我吃惊的是丽对他的好感竟源自他那次深夜送水,对同事尚且如此,日后一定会疼老婆,丽因此认为他人可*,值得托付终身。丽的话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自做多情,也许他帮我只是出于同事间的关心和同情。我试探地问:“听说他追过小茜?”“何止小茜,还有小甲和小乙呢。”丽的可爱就在于她的率真,她直截了当地说:“都是单位里的人捕风捉影,他根本不是那种人,咱们俩背后不也有人议论吗?”丽的直言不讳令我一时语塞,只有洗耳恭听。丽向我列举了他诸多的好,甚至憧憬了他们的未来———琴瑟和音、夫唱妇随,看得出丽用情至深。最后丽坦然地说:“我不管他以前是否喜欢过别人,只要他今后对我好就行。”丽的大度和痴情让我自叹不如,决意对他不再抱任何奢望。

  我去想撮合他和丽,他冲我摆手懊恼地嚷:“你什么都不知道,就别在这里面瞎掺和了。”我原本好意,无端遭他当众抢白,面子上十分难堪,愤然摔门而出,从此与他形同陌路。

  迎新舞会上,他笑盈盈地向我伸出了邀请的手,我怀着异常矛盾的心情与他翩然起舞。他拥我入怀,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袭上心头,令我怦然心动,四目相接,我既兴奋又紧张,悠扬的舞曲唤醒了我尘封的记忆———“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真情所以不敢*你太近……”哦,他那于无声处胜有声的关怀和支持,何尝不是一份挚爱真情呢?可惜我一直把他当成伟的影子,对他的依恋认为是对伟的旧情难忘,陷在感情失败的旋涡中难以自拔……如今咫尺相隔遥相望时,我才发觉他才是我真正牵挂的人,而我对他又是多么依恋啊!红娘没当成,新娘当定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5:00 |
如果我当时吻了她(2005年12月15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有的人,我们一辈子也等不来,而有的人,等来了,我们又不懂得珍惜。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多么难得,而失去一个人,却又是那么容易,转瞬之间,就会无影无踪。

  2002年3月,和我同住的那个人搬走了。我于是在房屋中介所登记,寻找合租人。两天之后,她来看房子,觉得还比较满意,便搬了过来。就这样,我和她开始了异性合租生活。

  最初的日子,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每天下班之后照例在楼下的步行街闲逛,或者跑到同学家里打牌。后来有天我下班直接回家,看到她正在做饭。香气溢满了整个房子。看到我,她笑盈盈地说:回来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既惊且喜,没有任何犹豫就点了点头。老实说,她的手艺还很不错。那一顿饭我一共吃了三碗饭。接下来的日子,我便经常买菜回来和她一起做饭。对于一个单身许久的人来说,这种简单的乐趣其实就是一种家的温暖的感觉。

  然而,没有多久,她就搬走了。原因是她妈担心她和一个男人合租不太方便,所以叫她搬到一个熟人那里去。看得出来她也不想搬,可是实在拗不过她妈的百般劝说。她搬走的那天,我默默地帮她收拾东西,并将东西拌到车上去。临走前她凝视了我将近两分钟,不言不语。车开走了,我回到空荡荡的房子,忽然悲从心生,忍不住泪如雨下。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经喜欢上了她……

  第二天,我给她打电话,我说我们一起吃晚饭吧。可是她却说不行,她要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饭。我一听如遭雷击,当场呆住了。我万料不到她会这样说,因为据我所知,她应该没有男朋友的。挂掉电话之后,我失魂落魄地在她住过的那间房间里蹲着,一直蹲了整整一宿。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勇气再联系她。可是,后来忽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要看房子。我觉得很奇怪,她搬走之后我并没有在什么地方登记出租呀!不过我很快便明白了:一定是她帮我去登的记!我按捺不住自己,便给她打电话。一问,果然是她。我心里有些发酸,我说:“其实我不想再出租了,我宁愿一个人住,或者,我也搬家。”我们言不由衷地随便说了一会,忽然她说,那天她在电话里那样说是因为当时在上班,老板在身边,所以……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上班时间老板在身边就得那样说,我也没有问她,但是我的心里却兴奋不已。

  我们又开始来往。我们一起吃饭、唱歌、看电影。每一次都玩得很开心。我对她的喜欢程度也渐渐升华为爱,但是每一次面对她,我总是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意。我把苦恼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他大骂我不是男人,连这点胆量都没有,其实我又何尝不在骂自己。尤其是好几次我看到她满是期盼的眼神,更是心急如焚。

  我过生日那天,邀请了好几个朋友一起庆祝,她当然也在场。当她在摺摺的生日烛火中微笑着面对我,将一条珠链子戴到我的脖子上,我完全沉醉了。朋友们在旁边有节奏地击掌,并叫我亲吻她,但是我不是一个喜欢张扬的人,我只是轻轻地挽了她一下,没有做出过多的亲昵行为。

  一个朋友跟我说:有些话你是必须要说的,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你的心思,就算别人知道你的心思,可是你如果不说,终究还是不能明确,尤其是爱这种东西。朋友的话也许是对的,但是,偏偏我觉得我和她已经心有灵犀了,不用再说,说了反而尴尬。然而,后来证明,我确实错了。

  生日过后,我便将她当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却发现,她对我好像有点不冷不热。后来他们家都搬到了成都,在西门买了一套房子,她也便回家里住,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2002年底的一天,我们见面了。我们照例去麦当劳吃东西。不过我感觉她好像变得有点忧郁了,没有以前那么开朗。本来说好了吃饭之后一起去看电影的,可是后来她却说困了,想回去了。我默然了,却只好送她回去。

  下车之后,我们走了一段路,那是一条相对较冷清的巷子。我们并肩走着,我几乎可以闻到她的气息。她忽然说前面不远就是他们家了。我用鼻子恩了一声。

  她停了下来,看着我,幽幽地说:“你今晚找我出来,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怔了,我忽然觉得很感伤,但我微微摇头,说:“没有了。”

  她依然盯着我,眼眸里隐藏着某种东西:“你真的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我咬咬嘴唇,说:“没有了。”

  “好吧,”她惨淡一笑,“再见!”

  我故做潇洒地也说了声“再见”,便扭头走了。走了几步,我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她。我看到她呆呆地站在路灯下,孤单的让人可怜……

  我很想跑回去紧紧地抱住她,对她说出我最深情的三个字。可是,我没有动。我的脚像生了根。我们就这样遥望着对方,直到我违心地挥挥手……

  我没有想到,我真的没有想到,那竟然是我们关系终结的一面。那天之后,有好几天我都没有和她联系,她也没有和我联系。一个星期后的某天夜里,我在百般思念之下拨打她的电话,却惊异地发现,她的号码已经过期……

  2004年9月的一天,我和两个同学在市中心的一条小街上四处寻找茶楼,快到路口时,我忽然发现,她和一个男的手牵着手走着,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惊呆了,我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但是,我却不得不装出无所谓的样子,紧跟着朋友的脚步,朝某茶楼走去……

  后记:

  每一次听到或想起张信哲的那首《信仰》,我便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如果当时吻你当时抱你,也许结局难讲,我那么多遗憾那么多期盼,你知道吗?……”是呀,如果当时我敢迈出一步,“当时抱她吻她,”也许结局真的很难讲。然而,我终究没有迈出去,缘分就这样擦肩而过。刘若英在《后来》唱道:“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所以,如果你遇到了一个真正情投意合的人,千万不要再错过。记住,爱情可以等待,但绝不能懈怠。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6:00 |
一个女孩流产后给男友的信 (2005年12月15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见信安好! 
   
    最近时常跟你发脾气,觉得过意不去,请你原谅! 
   
    因为心理压力比较大,常常会觉得无所适从,好象走着走着就到穷途,竟没有豁然开朗的时候。总觉得你不能体会到我的感受,还那么自在,心中因此颇感懊恼。后来静下来想想,毕竟你是个男人,加上我性格敏感又比较内向,你察觉不到我那么细微的情感变化也是很正常的。我不该情绪一上来就冲你发作,对不起。 
   
    这些天,说实话,很苦很苦。也许你身边经常发生这种事情,女人作流产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可是这一次我真的很寒心。这一次对你而言不比你从朋友那里听说一次流产经历希奇多少,一样的无足轻重。 
   
    我没有权利要求你和我一样的难过,和我一样持续长时间的苦痛,因为这个过程中你只是旁观者,从头到尾都没有亲身参与。自始至终,你只是一个观众,纵然难过,也是在我的剧情中为我难过而难过。可是一旦脱离了剧情,一旦落了幕,你还是会回到正常的生活。刚刚的一切不过是个让人遗憾的故事,而你在情感上充当了一回伤心的主人翁。然而,你可以落幕走人,我不能,别人演戏,我演生活。所以即使我那么要求,你也不可能体会得到。所以我写这封信给你,告诉你我这些天是怎么过的。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天天都在谴责自己,甚至怀疑老天再惩罚我,半个月来血流不止,他让我用血洗净自己的罪过。这几天,我常做噩梦,每次醒过来的时候枕巾都湿了一片。每次看到自己的血我都会恐怖,有时候我想,如果一直就这样血流不止可能我会就这样死掉。每次去医院,坐在外面冰凉的长凳上,身边的女孩,比我大的比我小的,都有男友陪伴。看到他们小心翼翼呵护女孩的时候,我的心口常常会有一种麻麻的感觉,不停的向胸腔四周扩散,这种感觉让我坐立不安。 
   
    最后一次去医院的时候,做完一系列检查,我身上只有50块钱了,一付中药要70多,大夫叮嘱最少喝三付。因为我的情况比较糟糕,这个期间劳累过度,又碰了凉水,还有一堆妇科炎症。我买不起那么多药,已经借了朋友300元钱(又不能告诉家人),下个月还不知道怎么安排,想者拖一拖兴许问题不大。可是没想到今天出血量又突然增大,整个人顿时没了主意。不知道接下来该去找谁,现在连买卫生巾的钱都没有了。欲哭无泪,却也忽然有种解脱的感觉,若是就这样死掉也好,走的干净。回想起这些日子觉得有些委屈。流产其实不算什么,我的同居女友基本上都经历过。可是这个过程中,她们的男友一直在身边,经济上有男友负担,生活上有男友料理,压力有男友分担。我跟你说过惠的男友事后才肯出现,可是接下来的时间他给惠洗了一个月的衣服,作了一个月的饭,天天给她炖汤补身子。可是我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流产第二天就自己洗床单被罩(到处都是血)。 
   
    我知道你无能为力,知道你身不由己,知道你挂念我,也知道你心理愧疚。可是不一样,真的不一样。就向没有亲眼看到孩子的出生,就不会真正体会到老婆生孩子有多辛苦一样。你体会不到你朋友的感受,体会不到惠男友的感受,更体会不到我的感受。 
   
    你总说你对我好,可是回想这些天,你除了那些让我感动的话语,真的没有什么可以温暖我的心。我一个人在这边好难, 好难,好难,好委屈,好委屈,好委屈。 
   
    所有的压力都要我一个人承受,心理上的,身体上的,经济上的。整个过程你都不能在我身边陪伴我,没办法照顾我,相关的信息都是从我这里了解到的。至于第一次流产该怎么做,药流人流怎么选择,去什么样的医院,要注意什么,种种种种你从来没有操过心,钱也没有出过一分。你是身不由己,你能力有限,该做的作不到,可是你能做的也一点没作过。 
   
    你说我独立,是的,我独立,因为没有人可以让我依*,可是不代表我不需要。我也有撑不下去的时候,就象现在,口袋里只有十几块,血流不止,都不敢站起来,每一个关节都是酸痛麻木的。我有种孤立无援的感觉,可是心理也出奇的平静,现在只想静待结果。不知道这样下去会怎么样,还真有点好奇。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不打算再爱你了。我没办法把你再当成我的老公,没办法不怪你怨你恨你,没办法原谅你,没办法相信你将来会对我好(呵呵,能好到那里去?)我答应过你永远不提分手,可是我把爱情收回了,接下来我同意你的任何决定。 
   
    祝好 
   
                     婷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6:00 |
六年后 爱上曾经暗恋我的他(2005年12月15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再见到他,是在六年以后。没想到我们会再见面,更没想到的是,多年后的再见面,竟然让我爱上了他,而他已经有了女朋友……

  抽屉里还放着好几封他写给我的信,高中两年的,厚厚的一沓,一直没把它扔掉,不是因为不能忘记他,而是因为那份感情的单纯和美好。那里面有他在高二时送我的第一张贺卡,也就在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他从高一就一直喜欢我。高二时分了文理班,我们就不在同一个班级了。那张贺卡的正面是一个可爱又有些卡通的小鹿,小鹿美丽的头颅用鲜艳的花环围着,很别致有趣。洁白的反面有他细细认真的笔触,写着:祝你永远快乐。随卡片附来的一封信中,他描述着第一次见到我的情形,我穿的衣服、颜色,梳的麻花辫子,每一个动作,在他的笔下都变得那么美好。当时的我有些惊诧,和所有处于青春年龄的女孩子一样,我反应很强烈地拒绝了他,因为记得父母的告诫要专心学业。

  他仍然偶尔给我写信,高中三年来,每年的圣诞节他都会寄卡片给我,我却从来没有给他回过。上学放学的路上,偶尔会碰到他,他微微笑着注视我,不说什么,却感觉暖暖的。而我每次都低头匆匆逃走。高三填报志愿的时候,他写信问我准备报考哪所学校,并且要我的一张照片作为留念。就是这个小小的心愿也被我无情地拒绝了。其实我不讨厌他,甚至很享受他喜欢我的那种方式,但那时的我不懂爱情。

  高中毕业后,我们再也没有了联系,只是从同学那里听说他考进了某大学,后来好像有了女朋友。我也依然过着自己的生活。

  世界很大,有些人一辈子都不能相识,世界又很小,六年后的今天,我们又不期而遇。毕业后,我一直没有参加工作,在家复习准备考研。第一年考研失利后,我报了一个比较有名气的考研培训班。就在考研培训班上,我意外地遇到了他。他长高了,也成熟了。六年确实可以让一个人有很大的变化。他毕业后就工作了,工作了一年突然觉得知识有些不够用,就决定停薪留职攻读研究生。意外的相遇,让我们颇感惊喜。那天下课后,我们去了一家幽雅的西餐厅,聊了很久。他说大学的时候,他曾经很多次想到我的学校来找我,却碍于面子,终究没有来。他还一直向我的一个好友要我的手机号,但好友没有告诉他。原以为我们之间就这样结束了,但是没有想到是,居然还能再见面。在西餐厅悠扬的钢琴声中,他讲着那段美好单纯的暗恋,竟让我有些迷失了。

  然而,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他和他女朋友是大学同学,相处了很久,只是现在他女朋友还在家乡工作,正在忙着工作调转的事。分开时,他说:“我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一定尽力而为!”

  在大学里,我谈过一次无疾而终的恋爱,毕业后,也遇到一些人,但总觉得步入社会之后,人们都现实了很多,那种纯粹的,只是为了喜欢就不计较代价和付出而去追求爱情的人太少了。想起他单纯的暗恋,真是弥足珍贵。

  以后去培训班上课,我们就自然而然地坐在了一起,彼此说笑,好像又回到了学生时代。而这次近距离的接触,让我对他有了进一步了解。他很细心,有一次我们坐在了*窗的位置,我先到的,就坐在了里边,他来之后坚持要和我换座位。后来我才发现,那扇窗户破了一角。那天晚上降温了,上最后一节课时,风从窗户的破洞里灌进来,特别冷。

  也就是降温的那天,虽然他挡在了窗口,我仍然感冒了。早上起来头疼得厉害,我便打电话告诉他不去上课了,让他把笔记记好。他关切地嘱咐我记得吃药,说下课之后来看我。我只以为那是他的客气话,没想到下课后他真的来了。他陪我去打了针,又为我做了好吃的饭菜。也许生了病的人都会变得过分敏感,一起吃饭时,觉得空气变得暧昧起来,我不停地问自己,我爱上他了吗?

  回家后,他在网上对我说:“你太需要人照顾了,你生病的样子让我很心疼。”我的心狂跳不已。“可是,你已经有女朋友了,对吗?”我小心翼翼地问。他回了一个笑脸:“呵呵,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我们还是比较适合做朋友!”看到那句话时,我的眼泪已经顺着脸颊流下来了。

  就这样爱上他了,爱上这个曾经暗恋过我的男孩。 但是,一切也只能这样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6:00 |
爱情是什么(2005年12月22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苗苗是一个懒惰的女孩子。

    她很喜欢赖床,小时候每天早上都需要妈妈喊很多次,才能不情愿地爬起来,早饭都不吃就去上学。工作后更是将睡懒觉的传统发扬光大。

    正因为她爱睡懒觉,才经常误了吃早餐。每当她起床收拾好自己的时候,门口的早餐店早就收摊了,人家都在准备中午的菜了。

    男朋友是一个很普通的公务员,每天过着非常有规律的生活。他最看不惯的就是苗苗的这种习惯。他经常苦口婆心地说:“苗苗,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早餐更重要,你不会早点起床?”苗苗根本不理他,后来被他说烦了,就顶他:“睡眠是最好的美容方式。女人的好皮肤是睡出来的。”“可是,如果只睡不吃的话,那人都饿死了,还有什么好皮肤啊?”苗苗心里也知道男友的话是对的,自己是太懒了,多年的习惯怎么可能一下子改过来呢?虽然因为这个个问题被男友说过多次,但依然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男友见劝说无效,干脆实行强制措施,每天早上买好早餐,骑自行车给她送过来。早餐基本上是不会有太大变化的,不是豆浆油条就是豆浆小饼,反正无论如何是有一杯热豆浆。对于喜欢咖啡、肯德基的苗苗而言,豆浆实在是太难喝了。她每天都被不情愿地叫起来,皱着眉头一气将那早餐吃掉。

    在苗苗眼中,男友实在是一个太普通、太没有情趣的男人。她曾经开玩笑说:“我看如果把你扔到人堆的话,得动用部队才能找到你。”他不会说甜言蜜语,就连“我爱你”这三个字他都从来没有说出口,虽然他也知道苗苗愿意听他说,而他也真的是爱苗苗。有时苗苗气得骂他:“你怎么那么笨啊?说个爱字就那么难,会死人啊?”但他始终没有说过。不过私下里苗苗也不能不承认男友的细心体贴。每个月苗苗总有几天心烦意乱,男友总是软言细语安慰,并且总是主动帮她把衣服洗了。平时也很少和苗苗争吵,总是微笑着让着她。有次苗苗嫌他没有男人气概,说和他谈恋爱没有激情,和他狠狠吵了一架,回家后对妈妈说:“我要和他分手!”结果让老妈好一顿批,说她有福不知道享,纯是烧包。骂得苗苗乖乖地主动和男友和好。

    苗苗每天被他强制着吃早餐,都快烦死了,又不能说服他不这样做。终于有一天男友要到外地出差一个星期。临走前对苗苗千叮万嘱,生怕他一走苗苗就故态重萌。“好的,我答应你,每天早上早点起床,吃早餐,你就放心走吧。”苗苗近乎谄媚地说,心里却偷偷加了一句:“听才怪呢。终于可以好好睡懒觉了。”

    男友带着不放心走了。苗苗觉得这是老天有眼,觉得终于对自己前段时间不能够睡懒觉有了一个补偿。

    第一天她美美地睡到了日上三竿,起来后看到自己发亮的脸(其实是有些睡肿了),她觉得睡觉真好!当然是没有早餐可吃的。

    第二天她醒得稍微早了一点。也许是由于晚上休息得早了一点吧,她想。不过还是没有吃到早餐。

    第三天她醒得更早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无奈之下起床,偏偏肚子似乎是有些饿了。想了半天,只有走出去找点吃的吧。

外面早已经是人声鼎沸。门口小吃部早已经没有空位子。有结束晨练的老人,有准备上班的年轻人,更有背着书包的小孩子。很多人都是喝着豆浆。一些老人还相互交谈:“这么多年觉得还是这豆浆好啊!”“是啊!”话音刚落,马上有人表示赞同。

    终于有了座位,苗苗坐下。看着眼前的豆浆,她有些不解,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喜欢喝呢?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居然她每天都醒得很早,并且一会就起床。似乎是管不住腿,老是溜达到那家小吃部。自然每天她也就喝到了豆浆。

    这中间男友每天都打电话,问她有没有听话吃早餐。她每次都是确定的回答,只是开始是带着心虚,后来却是理直气壮。

    男友出差回来了。

    他一直不放心苗苗的早餐问题。回来第二天就又如往常般买了早餐过来,自然早餐还是少不了豆浆的。他本来做好反复按门铃的打算,没想到刚按了两下,就听到里面有人喊:“谁啊?”随后就听到啪哒啪哒的声音,门也开了。一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花了眼,要不为什么他看到的是一个穿戴整齐的苗苗呢?看着他张大嘴的傻样,苗苗一把把他拉进屋:“干嘛啊?弄那傻样?早餐呢?”他有些激动地把早餐放到桌子上,麻利地拿出来,然后说:“吃吧,还热乎呢!”“你吃了吗?一起吃!”“嗯,好,好……”

    苗苗一边吃,一边问他:“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喝豆浆啊?”想了想,男友有些迟疑地说:“好像我听过人家说喝豆浆美容,特别是北方的女人。”“噢,那你就老是买豆浆啊?”“你老是不喜欢吃早餐,那哪行啊?那次你说你睡觉是为了有好皮肤,我想,饮食一样可以啊。人家都说豆浆好,我就买呗。其实你无论多么丑,我都会要你的。”

    到现在他还是不会说出那个“爱”字。但是苗苗却没有再像以前那样计较,现在她才感到老妈的话是对的。能够有男人这样知冷知热地疼爱,实在是一个女人的福气。原来自己的爱情早就悄悄地存在了,那一杯杯热豆浆就是证明!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7:00 |
往日从未真正消逝--雏菊之恋 (2005年12月22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五岁时,和母亲逛街失散,站在街边哇哇大哭。一个小男孩忽然跑过来将一朵雏菊塞进我手里,他对我羞涩一笑,一语不发又跑开了。当母亲焦急万分地找到我时,却见我安静地坐在街边石凳上,正出神地打量着手里的那朵花。

  我是在十七岁一天夜里,突然想起五岁那年在街边经历的事。在同一个年龄的少女们开始钟情于玫瑰的时候,我却独独迷恋上了那并不起眼的雏菊。

  每当走过街角那家花店,看见那迷人的金黄色,心里会升起阵阵暖意。也就是从那年开始,我常常做一个相同的梦:一个高大的男孩,捧着一大束雏菊牵着我的手,笑着跑着……男孩的样子,我从未在梦里看清过,但这个梦几年来却时断时续缠绕着我,直到我的生命里出现了舒展。

  那时候,我已经是大四的学生了,在电视台实习。面对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我有些失落,自己居然没有经历过一场像样的爱情。

  那年三月,我接到电视台制片人打来的电话,说要去南昌拍一个专题片,请我同去。但是组里摄像临时病了,他问我能否在学校的摄影系找一个学生替补。于是,就这样认识了舒展,这一年我二十二岁。

  第二天黄昏,我收拾好行装,背了一个很大的旅行包去男生楼找舒展。走在校园里,心里有些激动。和一个不怎么熟悉的男生一起去拍外景,还是头一回。正这样想着,男生楼口浮现出舒展那高大的身影和清俊的脸,一套牛仔衣、一个小包。看见我,他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那一瞬间,我的心怦然一动。

  地铁车厢里,人十分拥挤。舒展个高,一只手拽着拉环,一只手轻轻扶着我。我在地铁车厢拥挤的人流中晃晃悠悠。舒展的手随意地扶着我的后背,轻柔当中却有一种可*的安全感。我想起五岁那年那个男孩用一朵雏菊带给我的镇定与抚慰。抬头深深看了一眼舒展,他的眼睛盯着车窗外,表情淡淡的。

  坐火车天亮时到南昌。外景地在南昌几十公里以外的一个小镇。安定后,剧组忙碌起来。我和舒展是组里唯一的两个实习生,年龄相近,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安排我们一起工作。

  来到小镇的第五天,我们终于有了一下午的闲暇。小镇的后面有一片山坡,南方的三月,山坡上开满了野花。我和舒展慢慢沿着山坡走,心里非常的纯净。

  舒展说要给我拍几张照片,便拿出相机寻找拍摄角度。他摆弄了一会儿,笑着说,你大概适合做模特呢。我刚摆好一个造型,舒展却突然停了下来,说等一下,好像还少点什么,没等我做出反应,就自顾自跑开了。我站在那里有点莫名其妙。南方三月的风,不像北京,吹在脸上湿漉漉的。

  当舒展的声音顺着风向这边传过来时,我一眼看见了站在山坡上的他手里捧着的那束金黄色的野菊花。他挥舞着向我奔跑过来。高大的身影和我梦中的幻影越来越*近,最后重合到了一起……

  那年春天开满野花的山坡上,舒展手中扬起动人的金黄色,在午后的阳光中迎风奔向自己的样子,多年之后的夜里,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

  从江西小镇拍完外景回来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了。一连几天,我都在奔忙。一边写毕业论文,一边奔波在电视台和学校之间。偶尔想起舒展在山坡上挥动着雏菊向自己奔跑过来的样子,我便怅然若失。

  电视台领导对我的印象颇好,已经允诺我只要学位一拿到,来报到就是了。能够留在北京,是我的一个梦。我喜欢北京,然而,不知为什么,对于留在北京已成定局,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自从回来之后,舒展一直都没来找过我,我有些失望。常常站在宿舍楼里,透过五楼走廊里的那扇窗,向对面的男生楼望过去,偶尔能看到舒展夹着书从宿舍楼里走出来。一看到他那结实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我的心里就会升起阵阵暖意。好几次,想去找他,总是迈不开步子。

  时间就这样滑到了四月。北京的四月,空气中还流动着微凉的风。一天,我从图书馆查完资料往宿舍走去,远远看见舒展正从女生宿舍门口走出来,低着头,两手插在口袋里。我们几乎同时看到对方。舒展说,我找过你好几次了,你都不在。我有些意外,是吗?

  我和舒展沿着校园里的小路走了起来。阳光透过那些树,洒满了每一个角落,四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在这个离愁季节,毕业生们在忙着分手,忙着找工作。聊起各自班上的这些事,我和舒展都感慨万千。

  你有什么打算?舒展问。打算留在北京,这段时间一边忙着写论文,一边就为这事忙呢!我并没有把留京已成定局的事告诉舒展,只是说还在努力。其实,我完全可以把事实告诉舒展,可我没有说,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舒展轻轻哦了一声,然后随口附和着说,是呀,能留北京真是不错,发展潜力无限。我偷偷看了他一眼,感觉他这一番话说得并不怎么由衷。

  接着舒展又说,我可是要回故乡,我们家就我一个孩子,我爸去世得又早,我可不能离我妈太远,再说,桂林也不错,桂林山水甲天下嘛!舒展的话音未落,就自嘲地笑了起来。我突然有些难过,欲言又止。

  这之后,我依然喜欢站在五楼窗口,似乎已习惯了用这种方式看见舒展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同在一个校园里读了四年书,却从未相遇。一旦相遇,就常常相遇。我感慨人和人之间的缘分。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五月周末一个夜晚,我回到宿舍,宿舍里一个人也没有,突然腾起的孤独感使我涌起一种想看电影的冲动。到电影院时,电影已经开始了。我选了一个很*后的座位,坐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片名,画面一幕幕掠过眼前。然而,我仿佛只看见在金黄的山坡上,舒展捧着一大束雏菊在风中挥动的样子。我寂寞地坐在角落里,觉得自己像一只没有翅膀的鸟。

  这时,有人拍我的肩,回头,居然是舒展,舒展在昏暗的光中对着自己微笑。我有些尴尬,无语。舒展坐到我的旁边。我问他最近在忙什么?瞎忙,我羡慕你还可以为留京的事奔波,而我的生活早就被安排好了,连一点选择的余地都没有。舒展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随意,然后自顾自笑起来。我无语,两人皆无话,把目光转向银幕。

  电影里的男女主角正在黄昏的湖边散步。明天我就要走了,女主角说。为什么?不为什么。我不是为你而来到这里,你也不是为了我而来到这里。我们无非是碰巧在这里相遇了而已,不是吗?我们还有各自的生活。当然,尽管如此,我愿意保留回忆,像保留一瓶香水一样,随时打开……银幕旁两个巨大的音响中传出男主角深深的叹息。

  眼泪不是时候地从我的眼睛里滑落下来。舒展把手帕递过来,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这是电影,情节是导演安排好的。舒展是笑着说的,声音却有一些伤感。

  校园中,离别的气息越来越浓。常常看见有人扛着大包小包,在舍友们的拥护下,光荣地离开校园。

  最后一次见到舒展是六月下旬的一个午后,我刚从电视台回到学校。经过校园里那一排公用电话亭,看见舒展正在那里打电话。他一只手拿着听筒,一只手示意让我过去。

  我站在他面前时,他已轻轻挂上了电话。我们面对面站着,好一会儿,舒展才轻轻说,我要走了。我下意识地接过一句,噢……,那……再见。舒展的脸上浮起一抹笑意,开始非常认真地盯着我,仿佛要看到我的心里。

  我有些慌乱,舒展重复了一遍,我要走了,晚上七点的火车。要我送你吗?不用送了,我们宿舍的哥们儿会送我到车站的。好像挺突然的,我低语。

  也没什么突然的,我算是走得晚的了,舒展随意说着这些话。语气又低了下去,如果要走,迟早也是要走的,不是吗?舒展面向我。记得吗?同校四年,我们的相遇好像还是最近的事。他把我送到宿舍门口时,我又说了一遍,真的不用我送?舒展停顿了一下说,真的不用送。那……保重吧!你也是。

  转过头去,我泪如雨下。

  黄昏时,我一动不动站在五楼窗口。空气中有一丝微凉的风。宿舍门没有关,风从身后吹过来。我的心里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寂寞。

  天色暗了下来,舒展背了一个大包,远远地出现在我的视线所及之处。身边的人也拿着几个小包,一边走,一边拍着彼此的肩膀,在说着什么。我以为舒展会回头向这里看一眼的,直到舒展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我都没有看见舒展回过头来。黑暗中,顺着风,好像传来撕心裂肺的歌声:走了一步/眼泪掉下来/再会吧/我的心上人……

  舒展离开以后,对我来说,这以后的时光便像水一样流去了。

  五年以后。六月的一个炎热下午,我午睡刚刚起来,在信箱里拿报纸时,看见一封信。这封信大概辗转了很多地方,已经有一些破损,是舒展写来的。

  一张已经泛黄的北京至南昌的卧铺票根静静躺在信封里,票根上粘附着一朵早已风干了水分的雏菊。一张很薄的信纸上,洒满了舒展的笔迹。信的末尾写着:……在岁月里静静走过,以为已经忘记,而昔日,我终于沉默地看着它渐渐隐没的昔日,原来从没有真正消逝,仍然鲜活一如你……

  拿着舒展这封信,我的心闪过瞬间的恍惚。身后的摇椅里,传来刚刚满月的女儿的哭声。我下意识转过身向摇椅跑过去。信滑落到地上,那朵风干了的雏菊安静地飘出了窗外。

  我抱起眼前这个幼小的生命,轻抚着孩子,唱起一首柔柔的歌。

  午后的阳光,照在了布满雏菊图案的窗帘上,整个房间都充满了醉人的金黄色……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7:00 |
冰糖爱上了方糖  (2005年12月22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冰糖先生挺起胸、昂起头,带了一朵清晨的玫瑰去方糖家拜访。 

  方糖小姐静静地坐在屋子里,心里“砰咚,砰咚”跳得好急。她也喜欢冰糖先生,可是,她知道爸爸妈妈讨厌冰糖。 

  方糖老爸说:“冰糖长得那副怪样子,尖头尖脑,真是难看。” 

  方糖老妈也说:“这么不体面的人,怎么配得上我们?咱们家哪一个不是方方正正、细皮白肉的。”

  冰糖长得既不方也不正,和方糖站在一起,更显得怪里怪气。最叫方糖老爸生气的是:“叫他去修剪修剪,整型美容,好跟我们一样端庄方正,他就是不听。” 

  方糖老妈重重地哼了一声:“瞧他浑身硬不隆咚的,脾气一定很倔。咱们女儿若跟了他,岂不是要天天受苦?” 

  方糖小姐不敢说些什么,心里好难过。 

  前天,他们在厨房的架子上聊了几句,冰糖先生说话时,又细声又温柔,根本就不像他外表那样的硬邦邦。对于他的模样,他觉得:“我生来就是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干麻一定得跟你们家的人一样呢?” 

  方糖小姐也觉得冰糖先生长得很“性格”,是个大帅哥。可是,爸爸妈妈说什么也不肯答应。

  看吧!他们把冰糖先生带来的玫瑰花丢在桌上,冷冷地拒绝:“对不起,我们想想,总觉得冰糖和方糖是‘门不当户不对’的,请不要再来找我家女儿。” 

  冰糖先生垂头丧气地走了。 过了两天,冰糖和方糖又在厨房的架上碰面了。 

  “我真想你。”冰糖说。 “我也是。”方糖也说。 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冰糖和方糖决定一起离家出走。

  他们用力蹦呀跳呀,终于从厨房的窗口逃出去,两个一块儿落在院子里的野餐桌上。 

  男主人和女主人正坐在野餐桌边,准备喝咖啡。 

  “唉呀!这么巧,我正嫌咖啡太苦,想多加点糖哩!”女主人捡起冰糖先生和方糖小姐,把他们一起放进热腾腾的咖啡里。 
  
  男主人提醒她:“嘿!是一块冰糖和方糖,加在一起,味道会不会不一样?”

  女主人笑着说:“还不都是糖,一样的甜。” 

  冰糖先生和方糖小姐在咖啡杯里结婚了,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最后,融合为一体了。 

  女主人尝了一口,满意地说:“嗯!真是甜蜜。”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8:00 |
婆婆,你是我一生的牵挂 (2005年12月29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一) 


我是一名银行职员,老公强子在他的出生地——花水镇派出所任所长。他被派往云南执行为期半年的公务时,我已有了身孕,婆婆便从花水镇来照顾我,带来了一大堆土特产。那时候我的早孕反应特别强烈,吃什么吐什么,都快折磨得变了形,婆婆每天变着花样给我调适胃口,家务活从不让我操心。怀孕五个月后,我上半身和大腿根部出现了芝麻大小的红疙瘩,这种疙瘩奇痒,让我寝食难安,医生说这是因为怀孕引起的过敏,只要孩子一出生症状自然消失,但在此期间要防感染。这种症状极罕见,是几十万分之一。我不得不在医院住下来,婆婆也在那儿安营扎寨。那时是六月份,气温一升,身上就发痒,剧烈的刺痒让我抽泣起来,我死死地咬着被子,被子上留下了斑斑的血印。“燕子,你可不许哭,强子知道了会心疼的。”婆婆慈爱地说,“等妈来对付这个小崽崽”,婆婆一边说一边用温盐水给我擦身子:“我寻思着,这孩子肯定是孙子,跟他爹一样,磨娘精。他爹小时候特别调皮,最喜欢扮警察,八岁时,他们几个小伙伴玩游戏,强子一看案犯来了,赶紧去堵,一不小心滑到山坡下去了,幸亏一棵松树给挡住了。”想着强子那狼狈不堪的样子,我忍不住笑起来。“强子快回来了,你可要开心点,”婆婆高兴地说:“再过35天,我们一家就团聚了。”在婆婆的温声细语中我甜甜地睡着了。 


(二) 


躺在产房里,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穿行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强子就在我的前面飘啊飘,叫他他不理,追他他不回头,我眼前一黑扑倒在地上,婆婆和另一双小手拼命地拉着我。有个白衣强盗用刀在我的肚子上刺啊刺,血流成河……“强子,救救我,”我哭着想坐起来,但是已经动不了了,医生正在给我作无痛分娩手术。 


原来是梦,可梦中的细节又那样真实。睁开双眼,我焦虑地寻找孩子,寻找强子。“妈,强子回来了,我要见强子,快叫他来。”“燕子,强子是回来了,呆会儿他来看你,你安心休息吧。”婆婆依旧慈爱地说,但声音在发抖。 


是的,强子回来了,却不是穿着威风凛凛的警服走回来的,是躺在急救车里风驰电掣赶回来的,他浑身是血,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戴着氧气罩看了儿子40秒就停止了呼吸。我猜想过多少种儿子诞生的日子,可是我做梦也想不到他的诞生日恰好是他爹的受难日。我和强子结婚六年了,可我们才在一起183天啊!是谁夺走了我的幸福?是你们这些毒犯,是你们这些亡命徒!茫然中,突然听到强子的呼唤。 


我要跟强子走,我割开了静脉。 


病房里塞满了一张张含愁的脸,惨白、可怕的黑色充斥在我的眼前。婆婆睁着红肿的双眼坐在床前,孩子在她的怀里熟睡着。“燕子,醒了,快看宝宝,是个小子。”婆婆探下身来。 


“你看,小家伙多可爱,这是你熬了九个月的结晶哦,多不容易啊。”护士过来抱走了孩子,轻轻对我说。 


“妈,我害怕。”我的声音细若游丝,仿佛从地狱传来。 


“别怕,有妈和孩子呢。他爸多好,看到了儿子。他不是遗腹子,他有爸爸,他不是孤儿……” 


婆婆梦魇般的话语像在安慰我,又像在安慰自己。 


“妈没文化,说不来大道理,可是我知道强子他很爱我们,我们要把日子过好他才安心啊。再说,有那么多人关心我们……”婆婆哽咽了,背转身去抹眼泪。她那单薄的身躯在灯光下瑟瑟发抖,瘦削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婆婆啊,你才是真正的苦!你先是守寡,再是丧子,这半年多以来,你何尝睡过一个安稳觉?你是怎么过来的? 


“妈,我好痛……”我扑在婆婆怀里大哭起来。我哭自己的丈夫,我哭自己的不负责任,我有什么理由这样糟蹋自己的生命?我要好好活着,走丈夫走过的路,亲手抓住那伙伤天害理的亡命徒,替丈夫报仇,我要完成丈夫未完成的事业。我要守候在他长眠的土地上,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也突然做了一个荒唐而大胆的决定。 


(三) 


一个月后,在同事们遗憾的叹息声中,我离开了银行,在强子曾经任职的派出所当了一名协警员。在白雪皑皑的冬日,我和婆婆带着孩子走在强子曾走过28年的山道上,呼吸着强子曾呼吸过28年的空气,一切恍如隔世。婆婆抱着孩子在一棵挺拔的雪松旁站住了,她说:“燕子,快看,松树,强子做过记号的松树。20年了,都长这么高了。那些枝桠,经得压,你看雪这么厚,都没有断。” 


那是一棵蓬蓬郁郁的松树,挺拔的枝干上缀满了耀眼的白雪。我摩挲着那道强子画过的痕迹,不禁泪眼婆娑。婆婆大字不识一个,却能懂得不怕痛苦、顽强生存的道理,而我一个大学生却连婆婆都不如。 


山风吹散了婆婆花白的头发,望着步履蹒跚的婆婆,我暗暗发誓:婆婆,无论这一生发生什么灾难,我都要好好活着,无论我走到哪儿,我都会对你不离不弃,你是我的妈妈,你是我永远的牵挂。 


花水镇淳朴的大山哺育了强子,也哺育了我的儿子。儿子五岁了,壮实得像头小牛犊,举手投足都越来越像强子了。花水镇的风也吹走了我心中的死结,婆婆的爱和执着成就了我,我成了一名英姿飒爽的女警,由于工作出色,我开始主持县电视台的“警方视角”栏目。 


可是,花水镇的太阳快要照不住婆婆了,她日渐消瘦,身体每况愈下。一次,她过马路时遭遇了车祸,她瘫痪了,大小便失禁。一连串的不幸使病榻上的婆婆变得烦躁不安,时而哭,时而笑,时而大发脾气,吃不下,睡不着。安静时她拉着我的手说:“燕子,妈再也帮不了你了。”“燕子,是妈害了你,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孤孤单单的……”“妈,您快别说了,这么多年,你对我和孩子费尽心血,没有你哪有我,你是我的亲妈呀,哪有女儿嫌弃他*的?你就放心吧,我在哪儿,哪儿就是你的家。别想了,快歇着吧。”婆婆笑了,却又泪流满面。 


夜深了,婆婆终于睡着了,她蜷缩在被子里,那样单薄那样孱弱。望着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我哭了,我的心在滴血,婆婆的心也在滴血啊。婆婆苦了一辈子,也担心了一辈子,如今又像个孩子似的躺着,她能不伤心吗?我伴她的时日已不多,我一定要好好待她,让她快乐地走过最后的岁月,这不正是强子的心愿吗?婆婆啊,过去你是我的精神支柱我的牵挂,有你在我的心就不会无所依傍,现在,我就是你的天你的地,有我在你的心就不会没有归宿。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0:08:00 |
纸戒指(2005年12月29日你的故事我的歌)

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恋爱了。 
  女友有一次看到人家手上戴的白金戒指很漂亮,就羡慕的说:我也要有。 
  男人看在眼里,可是他实在太穷,买不起好看的白金戒指。 
  不久,在女人过生日时,男人送给女人一个用那种透水油纸包着的纸戒指。很别致,重重的,正在恋爱中的女人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就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 

  女人后来嫁人了,新郎当然不是他。男人除了上那种没什么钱的班,吃饭之外,还写些她看也不想看的稿子。她不想嫁给他,虽然她很爱他。她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人。 是 的,女人结婚的时候,上从耳朵、脖子,中至双臂,以至于脚踝,全身白金、黄金,金 光闪闪。她把男人送给她的纸戒指塞到抽屉的角落。可是不久之后,她那多金的老公因为家族公司出事,陷入困境,老公也因此涉及不法行为,锒铛入狱。女人悲从中来,忽然就忆起了送她纸戒指的男人。 

  一天,女人在街上不期而遇男人。男人很大方,邀女人到他家坐坐。男人也结婚乐,住在租来的房子。女人看到男人家里的摆设,仍然是很清苦的样子。男人的妻子替女人倒茶,女人看到男人的妻子手上也戴着和被自己扔在抽屉角落几乎一摸一样的纸戒指。男人的妻子离开客厅的时候,她可以感觉男人过得很幸福,而他的妻子也是。不像自己的一无所有,连丈夫都身陷囫囵。 

  后来女人在一本杂志裳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纸戒指”,作者不择不扣就是他。女人看完文章后,便一切都明白了。她迅速打开抽屉,模出了被她丢在角落里沾满了灰尘的纸戒指。她小心地将油纸剥开,剥着剥着,眼前赫然就是一只纯纯正正地白金戒指。文章里说,为了买这只戒指,在那个全民皆穷的年代,只好瞒着女人去卖血,因为女人的生日就迫在眉睫,去赚、去借都来不及了。女人哭了,眼泪滴在戒指上。女人随后又将纸戒指小心翼翼的还原回去。 

  从此,女人不论上班下班都只戴着纸戒指,同事们都赞赏她的戒指精致又好看,有创意,问她是谁送的,女人不禁黯然,说:很多东西,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 

  曾经听过一段话: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阵叹息 

  其实有些事情,真的是没得到的时候,最珍贵美丽 
  你是否分得清楚,你爱的是那“得不到”的感觉还是“那个人”.............  
发表于 2009-9-28 08:54:00 |

哇~~~好长啊~~~

6 v% [% X& \) V5 T- u

还是分开好点啊~~~~

: e+ C. V# ^: }, `6 u9 G; a- K" K. B

然后俺文章分第一季,第二季的

发表于 2009-9-28 11:24:00 |
好好耶,[em68],楼主辛苦了!) V2 ^/ H& u7 C# [, K2 }; a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28 11:24:49编辑过]
发表于 2009-10-12 20:55:00 |
楼主好有耐心啊。。。长的我都没耐心看下去了
发表于 2009-10-13 23:24:00 |
你放录音可以百 我们听 不用看这么长`[em58]
发表于 2009-10-28 14:25:17 |
:victory:这个可以表扬一下!;P
发表于 2009-10-28 14:35:16 |
{:5_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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