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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每天在我家吃饭收点伙食费,只是跟他收500块钱难道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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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5:32:5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我男朋友公司在我家附近,每天在我家吃饭,2菜一汤,有时3菜一汤!我妈说每月和他收500块钱的伙食费,他也答应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从10月到现在他就交了一个月的,然后呢,我妈就给我唠叨说,他这完全是忘了吧!说他这每天在我们家住在我们家吃,我养你还养着他?本来收500就是说让他稍微平摊下家里的家用,这倒好!!然后我就解释了,说他下个月开始绝对不忘。5 {) i: r; B" X5 p' s; a; N: K8 P

' n' G- Z" ^5 w2 Q  然后我就跟我男朋友说了,他口头上也答应了。但是他刚刚给我发消息聊天又说到这事,他说他跟他妈说了在我妈这吃要交伙食费的事,我就问,那你妈怎么说?谁知道他居然说:我妈说,如果是你,你在我们家吃,她肯定不会要钱。我说:那我是女的你是男的,你妈不要钱也是完全情理中的啊!他说:我妈说对你妈的行为感到不理解。我说:对于你妈的不理解,我感到不理解!然后我很生气就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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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  ]4 h! Z/ R8 a  大家觉得我妈收这500块过分吗?不能理解吗?我妈平时买菜都是100破开了就没了,家里水果零食饮料没断过,我也是刚工作,当我偶尔买菜时我就能体会我妈那种钱真的很容易没了的感觉!我妈现在也没有工作,我们家是离异的,条件也不是很好,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男朋友为什么这么小心眼,只是跟他收500块钱难道过分吗?大家怎么看?
发表于 2013-12-4 15:48:59 |
他一定了解你家情况,不是没心没肺,就是无赖,果断分手
发表于 2013-12-4 19:32:08 |
这么的男朋友还得多了解了解,多考验考验,其实这种情况也不一定非得定下每月交多少,视情况而定,量力而行,但是得有话在哪儿,楼主的妈妈收入很低,两个当孩子的就得拿出来些,补贴家用& E0 o& }, H- q0 v" B; N
我们也是这种情况,现在有了孩子,孩子跟他姥姥的时候多,岳母不主动要,但是我们想起来的时候就给个五百或者八百一千的,有时候当月紧张的时候也不给,吃饭确实不少花钱,有段时间自己做着吃的时候就感觉来了
: m- k. |2 p  l+ c& z* q! |/ }楼主跟老公多聊聊 多沟通沟通,不行就慎重考虑下
发表于 2013-12-5 13:59:22 |
clair814 发表于 2013-12-5 10:52' d) M8 c, Y, c8 C+ w; Y: Z9 Y
这个男孩和他家里人明明知道你们家这种情况,就应该主动买买菜或者买点其他的东西,分担点家用,他这种行为 ...

' {4 _. S3 I: T% z0 P; D其实这样的事儿都明白,如果一个没结婚的男人处理不好这个事儿,说明及其不成熟和自私。细节决定成败,小事儿考验大局。呵呵,还是算了吧,已经很明了了,小事儿都计较,并处理不好。何谈将来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俗话都是千古人类总结出来的。很多成功的人,大都是从小事儿做好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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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5:36:12 |
结婚前,一点小钱就闹成这样,
3 W" J5 a4 c  ?( b, ~: _结了婚还了敌,男人,别把钱看太重,白喝白喝的男人你敢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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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当宝似的
发表于 2013-12-4 15:48:17 |
还是分开吧,分开对于双方都有好处。
发表于 2013-12-4 15:51:17 |
也就添双筷子的事儿!至于么!
发表于 2013-12-4 15:51:41 |
{:4_259:}感觉要饭钱太伤人了。。。从男方的角度想你妈要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吃饭还收钱嘛,还不如直接说你妈家用不够,你也刚上班,赚的不多,让他每月贴补点,也比这个理由好{:4_226:}
发表于 2013-12-4 15:52:16 |
很多男的对岳父岳母比对自己的亲爹亲娘强多了!!
发表于 2013-12-4 16:01:43 |
婚姻非儿戏,真是要谨慎,父母养育我们不容易,我们并非过分要求了对方,但总是要相互体谅、尊重、爱护才是,因为你的情况,我觉得你更要好好的对待你母亲,老人家也很不容易。
发表于 2013-12-4 16:01:44 |
还是换一个不在你家吃饭的男朋友吧
发表于 2013-12-4 16:06:41 |
你不能和他要钱的,三个月后,他如果还天天白吃白喝,不买菜或者、、、他晚上住你家么?建议果断分手吧,男人如果工作了还懂这些要他何用啊。
发表于 2013-12-4 16:09:01 |
sb不解释。
发表于 2013-12-4 16:15:45 |
要不裂了,要不别要钱,那你直接别让去家里吃饭不就完了~
发表于 2013-12-4 16:15:51 |
要不裂了,要不别要钱,那你直接别让去家里吃饭不就完了~
发表于 2013-12-4 17:16:38 来自手机 |
引狼入室啊!呵呵
发表于 2013-12-4 17:25:41 |
熊肉货,直接列了
发表于 2013-12-4 19:35:57 |
果断分手吧,一不自力,二不成熟,三不明理。
发表于 2013-12-4 19:44:14 |
列死他。。。
发表于 2013-12-4 19:47:00 |
{:4_209:}
发表于 2013-12-4 19:58:19 |
我去吃啊  我交800 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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