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山之燕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脱硫剂环保材料技改项目竣工自主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4月16日,泗水县山之燕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组织召开了年产50万吨脱硫剂环保材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 验收工作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泗水县山之燕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山东恒准中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2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组听取了相关单位的介绍汇报,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泗水县泉林镇李家寨村北(中心坐标东经117.498°,北纬35.615°),年产破碎筛分石料50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000m2,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2019年1月,泗水县山之燕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天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24日,泗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泗环审字[2019]025号)。 2019年3月公司完成了项目的建设工作,运行至今,状态良好,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5 D' `! L2 T! r4 K8 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