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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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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是青春期,正上高二。
翟小如微胖,个子矮,长相规矩,因为是市井的孩子,也就不觉突兀。谭三也是调皮捣蛋的主儿,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整日里上蹿下跳。
草长莺飞的季节,整个世界在翟小如的眼里,都是清澈的蓝。
后来,另一个少年出现了。他是坐着黑色轿车来的,白衬衣,卡其色的裤子,眉眼温和,笑容阳光。翟小如正从那里经过,步子就踩乱了,心跳得厉害。
很快就传开了,他是从北京来的。爷爷是军区大院的将军,他来这里是度暑假。小城的孩子,对首都,对从首都来的沈文安充满了好奇。他经过的时候,院子里的小孩都如鸟兽散去,觉得不敢亲近,有着很远的距离。
翟小如捉了一只蝈蝈,在沈文安经过的时候捧到他手里:送你。她直直地说完,声音有些抖。
沈文安并不难相处,他们很快就相熟起来,她带他上山打枣,河摸蟹,捉萤火虫,偷吃蜂蜜,用桔梗编蝈蝈笼……都是和谭三常玩的游戏,但对沈文安来说,是新鲜与稀奇的。
翟小如用了她所能想到的所有玩耍方法讨好沈文安,即使她从树上摔下来,即使她被蜜蜂蜇了一头包,即使她流汗流血,也在所不惜。看见他笑,她的心里就是高昂的自豪,那是最最美好的事了。
他会为她拉琴,巴哈的《小步舞曲》。他说以后要做音乐家,全世界巡回表演。她的嘴里就啧啧出声。
谭三穿着背心来找她玩,她看他的眼神就多了嫌弃:衣不称身,粗糙不堪,指甲缝里还有黑污。她就对他说,没空。谭三拿小石头砸她,狠狠地骂了句:叛徒。
她不在乎。只是,夏天过后,沈文安要走了。她问他要地址,咧着嘴笑:我给你写信吧。他拿了纸笔,给她写了串字,末了,写上,沈文安收。
大人们发现翟小如一夜间长大了,她不再疯耍,成天抱着书本看,脸也瘦出了尖下巴。她写了很多的信,沈文安回的信很少,慢慢地把她挤出了记忆。
是补习了一年才考去了北京。沈文安并不知道,他的一次出现会改变一个女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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