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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任城区人才公寓五年一审核,无房可继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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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1 10:50:4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我们已经交付房租,别再一年没住进去,白白投入一年租金。相信这也不是领导的初衷!如领导确实很忙,希望给个信息,到底问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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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ao111 2015-8-14 17:23 威望 +2
wj66 2015-8-11 12:41 威望 +2
中国影帝 2015-8-11 12:16 威望 +2
发表于 2015-8-11 11:32:48 |
人才公寓名单可以公示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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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66 威望 +2
中国影帝 威望 +2
nihao111 威望 +2
发表于 2015-8-11 12:37:43 |
都不知道还有人才公寓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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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66 威望 +2
nihao111 威望 +2
发表于 2015-8-11 12:17:12 |
会不会住的都是领导的小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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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66 威望 +2
nihao111 威望 +2
发表于 2015-8-14 16:52:28 |
http://mt.sohu.com/20150813/n418787111.shtml 任城区人才公寓外景

  本报济宁8月11日(记者 贾凌煜) 到任城区企事业单位创业创新,能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了。今年开始,任城区特地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面积为52至76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每平方米租金5.5元。8月4日,54名符合条件者选定了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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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ao111 威望 +2
发表于 2015-8-14 16:53:27 |
 济宁齐鲁网12月10日讯(通讯员 刘长雨 张则鹏)微山县将人才公寓建设,纳入县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首批建设284套人才公寓,按照“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原则,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鼓励和吸引外地人才来微山工作。

  按照微山县出台《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入住对象为与微山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私有住房并未租住公房且用人单位暂时未能解决住房的人才。包括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企业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本批次人才公寓共284套,每套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户型为一室一厅,每月租金为2.6元/平方米。规定承租期一般为3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续租。
发表于 2015-8-14 17:31:05 |
aaaaa88888 发表于 2015-8-11 11:32
人才公寓名单可以公示一下吗〈〉?

http://rsj.rencheng.gov.cn/ItemView/181.aspx看这里
发表于 2015-8-14 17:31:31 |
关于人才公寓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13日浏览次数: 107 【字体:小 大】


关于人才公寓有关问题的通知



    应部分人才公寓申请人要求,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越河房管所、济阳房管所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协商,根据市公租房管理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租金及相关费用缴纳。本次人才公寓租金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截止至8月14日(星期五)下午6点,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前到房源所在房管所缴纳租住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公寓租住资格。已缴纳租金的如需退租,须在8月14日下午6点前到相应房管所办理退租手续,8月15日起,租金将由房管所统一上缴财政并开始计算房租,租金不再退还。

    二、关于互换房源。缴纳完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申请人,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在履行下列程序的前提下互换房源: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到市公证处办理互换房源公证手续,并于8月17日至19日携带双方协议书、公证材料等到相应房管所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换房双方如有一方未缴纳租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房管所办理手续的,其换房行为一律无效。对未办理相关换房手续私自换房的,一经发现将追回房源并取消租住资格。

    三、关于弃权和退租人员的分配资格。放弃分配资格或退租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如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但不享受首次申请人优惠条件,作为候补人员在当批次首次申请人之后参与分配。

    四、关于本次分配的剩余房源。本次分配的剩余房源(退租或放弃分配的)将与下次分配的新房源一并重新分配。





任城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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