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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06: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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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朝军先生,
你公司在梁山违法建设的土地项目,没有进行招牌挂手续,没有办理任何的合法施工建设和规划手续,王老县还帮你们做接待。国土部门也承认这是违章建筑,举报多年,不管是土地部门,还是各执法部门,都拿你们无能为力。
梁山国土局于2012年8月14日向贵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012年8月16日进行了立案调查。
2012年8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012年8月2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1.责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2.没收非法占有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3. 并处罚款。
2012年12月3日粱山县国土资源局将此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这些年来。贵公司无视执法部门的处罚,依然一意孤行对项目进行建设,丝毫没有影响进度。在缺少各种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验收。可见,贵公司的实力之强大。相关部门对于这种违章建筑的绿灯,确实开的很好。但是在缺少正规的用地、规划、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所进行后续的消防验收、竣工收、证件办理,相关部门是否涉及渎职?
截至目前为止,贵公司仍为退还非法占有土地,违章建筑为被没收,罚款遥遥无期,法院强制执行未果。
请问,你们这样蔑视法律,巡视组知道吗?
期待贵公司切实处理好这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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