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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对兖州事件的一点感想,希望法治精神能得到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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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6:02:25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我看到这则新闻,一开始就产生了疑问,感觉可能不是人贩子,事情远非那样简单,如果真是人贩子,绝不会让你发现,而且让这么多群众发现,我一开始就觉得可能只是口角或者是家庭纠纷,这样才可能引发围观。而围观群众不一定就知道事情真相,在有一方声称对方是人贩子的情况之下,人们出于对人贩子的痛恨,再由于乌合之众效应,暴力行为就发生了,但数量不少的群众真的就了解真相吗?我想未必,真相需要去核实,去寻找证据,去还原。即便是你真得掌握事情真相,即便他真的就是人贩子,罪大恶极,你也没权力去用运用暴力行使惩戒,或进行人格侮辱,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某人有罪,在未经法院宣判之前,他都是无罪的,只是嫌疑人,而非罪犯,任何人(包括罪犯)基本的人身安全和尊严都是要受到保护的,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原则。再者如果他本身就是被诬陷,没任何证据能证明他就是人贩子,而他又被群情激愤下的群氓所打死,那么我们就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群氓在暴力裹挟下的正义感,产生的却是不正义的犯罪事实,我们离法治精神会越来越远,离真正的文明社会也越来越远。
发表于 2016-6-9 16:07:16 |
雷洋案未结!被jingcha打死事关法治,被不明真相的群众群殴--呵呵
发表于 2016-6-9 16:05:23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6-6-9 16:05:12 来自手机 |
新时代的看客!
发表于 2016-6-9 18:09:21 |
政府公信力下降,人民戾气又重,说啥好呢。
发表于 2016-6-9 16:32:11 |
公关做的不孬
发表于 2016-6-9 16:50:37 来自手机 |
看不懂啊
发表于 2016-6-9 16:52:15 |
不懂
发表于 2016-6-9 17:51:45 |
逗你玩儿 发表于 2016-6-9 16:07
雷洋案未结!被jingcha打死事关法治,被不明真相的群众群殴--呵呵

差不多
发表于 2016-6-9 17:56:02 来自手机 |
诸葛孔明
发表于 2016-6-9 18:01:03 |
发表于 2016-6-9 18:34:52 来自手机 |
罗纳尔少 发表于 2016-6-9 18:09
政府公信力下降,人民戾气又重,说啥好呢。

赞,还有头脑简单一时冲动被人当枪使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太多
发表于 2016-6-9 20:56:38 |
一群暴民,严重缺乏理性和法治的精神
发表于 2016-6-9 21:13:50 来自手机 |
罗纳尔少 发表于 2016-6-9 18:09
政府公信力下降,人民戾气又重,说啥好呢。

有道理!
发表于 2016-6-9 21:16:05 来自手机 |
我希望你能用法制一词,完善的制度比人治更久远
 楼主| 发表于 2016-6-9 21:18:12 来自手机 |
奔腾 发表于 2016-6-9 17:56
诸葛孔明

在官方通报还没出来前,我就多次指出有可能只是场纠纷,在几个帖子里面说的,你可以找一找
发表于 2016-6-9 21:18:57 来自手机 |
“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中,“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简而言之,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与乡规民约、民俗风情、伦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法治与人治则是相对立的两种法律文化,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正是法治内在的本质要求。
发表于 2016-6-9 21:19:54 来自手机 |
济北人 发表于 2016-6-9 21:18
在官方通报还没出来前,我就多次指出有可能只是场纠纷,在几个帖子里面说的,你可以找一找

好,理性思考赞
发表于 2016-6-9 23:34:59 |
罗纳尔少 发表于 2016-6-9 18:09
政府公信力下降,人民戾气又重,说啥好呢。

很多聚众事件都是因为政府公信力下降造成的,得反思,等你说真话的时候,人家都不敢相信,
发表于 2016-6-10 01:43:56 |
个人感觉楼主说的还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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