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0|回复: 2

[道听途说] 业内集中回应网络约车新政 新报废标准对网约车影响不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30 10:51:3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7月28日,《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从法律层面上给了网约车一个合法身份。《暂行办法》公 布后,滴滴、优步等网约车平台纷纷在第一时间给出回应,较之征求意见稿放宽了车辆、司机等准入条件,更符合市场需求和老百姓出行的实际情况,对推动我国网 约车行业发展,对出租车和互联网融合,都有积极作用。

●关于报废条件○

新的《暂行办法》不再要求车辆变更性质,将报废条件改为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降低了准入门槛。滴滴援引行业人士的观点认为,这一条件对于专 车快车车辆来说并不算高,现实中车辆开到40万公里左右也就基本上要换车了,这就意味着原先很多网约车司机担心的报废门槛可以比较容易地跨过。按照一家网 约车公司的观点,新的报废条件对网约车影响不大。

●关于运价○

业内人士表示,《暂行办法》对网约车运价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且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配置数量有规定的条款,即意味着取消了地方数量管控。

●关于合同○

有业内人士认为,《暂行办法》还放宽了征求意见稿中网约车驾驶员应与平台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的要求,多种形式的协议亦可。从网约车行业的 现状来看,兼职的驾驶员和平台签订合同可操作性差,也违背分享经济的初衷。新的办法主要在驾照、驾龄、交通扣分及犯罪记录等方面对驾驶员提出限制。

●关于许可○

业内人士称,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 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关于监管○

对平台的管理上,新的办法要求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这意味着,网约车平台可能面临上千个地方市县的属地线下审批和监管。

网约车公司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发表于 2016-7-30 10:59:50 |
有竞争才有进步
发表于 2016-7-30 16:20:51 |
网约车的春天来了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5-6 15:42, Processed in 0.073443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