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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济宁完成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居民就医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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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21:24:2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年攻坚计划完成,对188个贫困村卫生室进行改造,村卫生室各方面医疗条件得到提升,贫困村居民日常看病就医也愈发便利。

“最近一段时间总是头疼,过来让大夫看看是不是需要开些药吃。”9日上午11时许,在汶上县白石镇南泉沟村卫生室,该村村民绍绣珍正在诊室里就诊。如今,卫生室搬到了村中心,绍绣珍从家里来看病只需走5分钟,同时,功能房更加完善也使得患者的就医体验感明显增强。

“原来的卫生室是上世纪70年代建的,位置相对偏僻,室内采光通风情况也不算太好。”据南泉沟村卫生室室长王目昌介绍,从去年开始,卫生室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在新址上完成新建,业务建设用房面积增大了,室内布局更合理,通风、采光条件更好了;药房具备防尘、防潮、防鼠条件得到改善,各方面医疗条件得到极大提升,就医覆盖人群达到2300余人,比之前扩大了近一倍。“现在,比如头疼脑热、感冒发烧等村民一般的看病需求,在村卫生室即可满足,村民不出村便能就医。”王目昌说。

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解决贫困村村卫生室房屋陈旧、服务能力差的问题,市卫计委于2015年制定了《济宁市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年攻坚计划》,确定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510个贫困村中达不到标准的188个村卫生室进行改造,采取重建、新建、改建等方式,分批次完成标准化建设。实现标准化后,卫生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公共卫生室“五室分开”,并至少配备37项设备。部分有能力的卫生室还设立了设立残疾人康复室,并配备了洗胃机等设备。

此外,纳入项目范围的贫困村卫生室均采取“联合共建、产权公有”的方式,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村集体提供建设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建成后,产权归乡镇卫生院所有,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一体化管理。同时,市财政对完成建设任务的每个村卫生室按照3至5万元标准予以奖补,鼓励市、县、乡级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卫生支农等方式对村卫生室建设进行帮扶,促进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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