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96|回复: 6

[百姓心声] 买房的注意这几种房!难转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0-30 09:54:0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但对于我们买房人来说,除了要关注调控政策,更要能够全方位思考房子的价值,比如市场上有几类房子很难转手,你都知道吗?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058.jpg
小产权房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103.jpg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107.jpg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110.jpg




特殊政策限制房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121.jpg

因此,有政策限制的房子在买卖时,要看清政策规定,仔细研究当中的限制规定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居住和使用。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114.jpg

热点城市商住房
与住宅相比,商住房有以下弊端:商住两用房土地出让年限最长为50年,而且现在需要全款买房;大多数商住房是商水商电,水电等费用标准高于住宅;商住房不能迁入户口,不能享受学校、居委会等配套设施;商住的物业费、供暖费,要比住宅贵很多;商住的公摊面积比较大,且因为有居住也有办公,人员混杂,居住环境差。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126.jpg

从个人来看,如果一个人无房无贷款记录,且满足连续五年社保和纳税,且有能力全款买房,正常情况下,都会选择能落户、能贷款等普通住宅,而非商住两用房。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130.jpg
房龄较大的二手房

买二手房时,很多人只注意到户型、地段等,却忽视了房龄这个重要因素。其实,如果二手房的房龄太老,会对办理贷款、房屋保值、土地使用年限等方面都产生影响。

首先,房龄会影响二手房的评估。而买二手房终能贷多少款,是由评估值决定的。评估机构在对房屋进行评估时,其中有一项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很多房龄大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会相应缩短,这样会影响对房屋的评估。

房龄越老,贷款的年限就越短。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的,房龄是从开发商建成房屋交房开始算起的,两者相差时间甚至有超过10年的,也就是说房龄20年,有可能土地使用年限已超过30年。而如果房龄超过30年,那就只有个别银行能贷款给你了。

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本身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比如墙体裂缝、门窗绣坏等,可能会影响房屋的价值。
微信图片_20181030094136.jpg
产权不明确的房子

有些人在买房时会用亲戚朋友的买房指标购房,这种房子在转手时,很容易出现产权人不明确的情况,比如这边产权证上写着卖房业主的名字,那边蹦出来一个人说房子是他的,钱都是他出的。更重要的是,很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卖房流程,对购房人很不利。

再比如,房子买完后,前房主的户口不迁出去。很多人认为这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实际上却隐藏了很多风险,包括债务纠纷、拆迁或者小孩上学等,都容易出现麻烦。

现在大家对户籍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如果存在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那么在你需要转卖的时候,极有可能影响到成交价。

目前拆迁补偿的情况虽然是以户口本为主,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还是会考虑到实际居住人口,因此复杂的户口本也很有可能会增加额外不必要的麻烦。很多人为了孩子能上好学校而花重金买学区房,如果前户主不迁出户口,不排除上学名额被其占用的可能性。

综上来看,虽然买房房贷压力很大,但也不应盲目选择一些价格较低但是隐藏风险的房子,否则不但可能影响正常的居住和使用,在日后想要转手换房时,还会增添很多烦恼。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空空如耶 2018-10-30 11:17 威望 +2
美丽的音符 2018-10-30 10:32 威望 +2
发表于 2018-10-30 09:57: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狡猾的中介,啥房子转不出去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孟]恋约前生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30 10: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看点就多懂点。以后了解点就降低点上当的几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30 10: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30 10:27: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卖出去就不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30 10: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中介办不了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4 15:24: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大家说说我的经历吧,带着老婆孩子在这个消费高收入低的城市济宁奋斗了8年,通过中介在2017年9月27日买了一套二手房,签了买卖合同,由于房价涨得太快,房东没过多久就已经反悔了,经过多次协商说一切按照合同继续交易。反复无常的房东继续耍起了无赖,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遇到这种无赖的可悲样子,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去法院伸张正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过一来二去的几次官司。甚是苦恼,如果没钱没势千万不要去法院,因为这就是一个烧钱的地方。大家懂的,简短解说,第三次官司从开庭到结案不到4个月,我接到了法院胜诉判决书,满心欢喜的等待对方的上诉期一过好联系交易过户。唉!悲催的是,我遇到的上一个无赖联系了几次都不配合,气焰嚣张的很,说你愿意给谁过户就给谁过户我不卖,我真是没有一点办法。无奈之下只能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交了材料经过几个月的等待迟迟不给处理。犹豫自己在外地打工,只能让老婆去执行局质询一下什么情况,去了好多次没有得到答复,一气之下只能请假回家。经过一夜的颠簸早晨下了火车,直接坐车来到了执行局,中间还发生了一点不愉快,想想就吐血,就不说了。然后找到了执行局的领导,领导告诉我说,判决书执行不了,没有具体执行内容。当时听到差点昏死过去,真怀疑你们是不是法院,我忍,一定要忍,咱讲道理啊!我就搞不明白,案子是你们法院给判的,你们还不能执行,总得给个说法吧!执行局领导告诉我说判决书有问题,没有具体执行内容,当时就在想你们是不是互相推诿。我当时就很迷茫,判决结果是继续履行合同。我当时的请求就是赔偿违约金并履行合同,诉讼费有败诉的一方承担,法院就支持了一项继续履行合同,其他全给驳回了。不支持的理由说什么有碍司法公平公正,这样的理由我也认了,可是你们给我出了一份不能执行的判决书是什么情况。前进的路给堵死了,退路也不给留。房东拿了我11万的放款,一拿就是一年多,从最初的房价6-7千,涨到现在的8-9千。我的损失谁来承担,我的诉求点就三项,你们法院给驳回了我两项,唯一支持的一项还是无法执行,于是我开始申请第4次诉讼,2018年11月21日开庭,开庭后卖方直接像法院提出,一案不二理,我就想问问你!判决书你履行了吗?怎么能无耻的说这样的话?很快庭审结束,审判长给我说你这个案子可能要驳回。我就搞不懂为什么,一案不二理,哈哈,你们法院判决结果法院还不能执行,我起诉还要驳回。这样对我公平公正吗?我是农村人不懂法,但是我守法,是不是老实本分的人就该被欺负吗?我开始怀疑司法公正了!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你相信法律吗?我可以不用考虑的告诉你以前信过!现在不信了,因为我遭遇的这一切不公的对待让我怎么相信!我也曾想过用自己的方法解决这一切,可是咱守法啊!想想还是算了……老婆年轻,孩子还小。不能冲动,冲动是魔鬼!老婆劝我,人生的路还长难免会遇见几个屎壳郎。想想也是世界那么大,一定会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不能因为我的遭遇,把一切都想的那么邪恶。我现在在寻找一位愿意为我伸张正义的律师,如果你感觉我的遭遇能促动你的同情心。那就请你帮帮我,钱是一定会给的。跪求好心人为我指点迷津,真实的我,真实的事。坐标[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支援的我在这等你,辛培涛,电话15854738880
20181124_573708_1543044264572.jpg
20181124_573708_1543044264797.jpg
20181124_573708_1543044265022.jpg
20181124_573708_1543044265284.jpg
20181124_573708_1543044265519.jpg
20181124_573708_1543044265744.jpg
20181124_573708_1543044265976.jpg
20181124_573708_1543044266215.jpg
既然买房不如先看看这个,发生在你们身边的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4-27 17:41, Processed in 0.159798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