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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咨询50年产权的公寓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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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 10:24:1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您好!麻烦咨询下单位建设的50年产权的公寓小区,有自己独立的房屋产权证但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想这种情况如果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该如何办理续期?是否可以续期?如果不能续期土地使用权那土地上的房屋是怎么规定的?还有就是如果能续期土地使用权续期是如何办理的,费用是怎么规定的?麻烦领导能给解答下让众多民众了解下谢谢!
发表于 2019-7-1 11: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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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 11: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期后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住这个房子了。

其实“5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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