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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9 1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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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视、网站,经常出现小区和物业发生冲突的,甚至有动手的情况,居民赶走物业公后续有建议换物业的、小区内居民自治的,居民委员会代管的。
我在想,为什么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里面常年入驻的?
为什么不成立第三方物业公司?
物业服务主要包括 卫生、绿化、小区车位管理、水电电梯等维护保养等。物业公司不入驻小区,作为第三方 独立存在于市场活动中,成立不同的公司,有专门负责打扫卫生的,专门负责绿化的,维修水电暖的、就像路边的便利店一样。
1、首先肯定要有业主委员会,一个小区比方说10个楼,一个楼一个楼长,接受大家监督,发放一定补助。10个楼的楼长就是委员会成员,哪个地方出现问题,比方卫生需要打扫了,就出去找第三方购买服务。小区需要绿化了,就出去联系专业的园艺公司进来服务。卫生打扫的具体标准楼长成立微信群或者公告,80%业主同意才能购买物业服务。出现特殊情况比如就极个别家门口卫生需要打扫,由自己负责、或者延迟到整个楼购买服务时一并进行。楼长得由退休人员长期在小区生活的人担当,有渠道简单安全的弹劾这个楼长。
2、物业费为必交的款项,由居委会统一收缴,和户口、房产证、诚信等挂钩,多存少补,和现在的物业维修基金一样。也可根据诚信分开不同的档次,对于明显素质低下的人员多收物业费,比如遛狗不牵绳的、车位乱停乱放的、违章建筑的等等,按照基准物业费上浮不同比例收取,下个收费档期改正了可再降。
3、小区的公共收益 必须公示,包括各种群+纸质告示,可以补充到物业基金里购买服务。
这样物业公司就不需要固定在小区里了,小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出去买就行,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费用。个别家里的水电 卫生 各种问题由个人自己解决,那时候外面服务公司极多,打几个电话就行,就像现在安装家电有专门的人员到家负责一样简单。
瞎琢磨的,有可行性没?大家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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