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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7 11: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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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宝寺镇压煤搬迁办”制定的政策是否合法的问题
政府好:
地址:山东济宁嘉祥县梁宝寺镇。
因梁宝寺镇地下有丰富的煤矿,多年采集,地基下陷。2018年8月,梁宝寺镇政府启动四村一校压煤搬迁项目,{利用8000人民币奖励机制,先拆先得,拆了村民的房子}。2020年12月启动算账安置,{才制定了补偿标准,有宅基证的合法平房得不到正常补偿}。“拆房子和制定补偿标准相差两年多时间”。
梁宝寺镇压煤村庄和谐搬迁倡议书上写:本着反对抢建原则,大砖房一律按抢建论处。大砖房全部按照“特殊补偿”标准{这个政策很奇怪,无法可依},100元一平,这个标准可以农民永远买不起压煤安置房,永远没有房子住。
很多村民的房子:是2012年{十年前}之前建设,有合法的“宅基证”,平房,之后再也没有乱搭乱建过,也符合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丈量单”子上也写着正常居住,和抢建的房子完全不同“照片上就可以看出”。被“梁宝寺镇压煤搬迁办”给一刀切,判成了抢建。而且,2010年之前,小砖也就是红砖,因为国家政策,保护土资源,不再允许制造。才有的水泥砖也就是大砖。
2001年,国家经贸委通知:不许再用红砖盖楼。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这些都能说明:不是村民不想用小砖,而是买不到,才使用大砖也就是水泥砖,支持国家保护土资源是错的吗?
至今2021年,梁宝寺镇桑东村,桑西村,曹垓村,孙刘庄村,还有许多村民因为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补偿,无法算账,无家可回,无房可住。
拆了农民的合法房子{十年之前建设的,有宅基证的平房,符合农村一户一宅原则,从未乱搭乱建,而且建设的很好},胡乱判定为抢建,这样的政策是不是合法?故意让农民无房可住?
2021年的中国,正在发生这种奇葩的事情,请求政府为农民做主。
本人实名反映“梁宝寺镇压煤搬迁办”存在的问题,请审查,请勿私自联系本人打击报复。这个问题,镇政府和四个村的村民都一清二楚,是解决问题?还是逃避责任?我相信国家,相信政府会为农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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