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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7 08: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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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开始“被害者有罪论”开始大行其道了呢?
武汉小学生校内被撞身亡。
这是铁的事实!不容辩解!学校及肇事老师难辞其咎!
可是呢?一个个的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向被害者家长由衷的说上一句“对不起”,没有一个人给被害者家属一个交代,没有一个人给被害者家属一句暖心的安慰,只轻飘飘的一句赔钱了事。
面对这种情况,谁能不恨!谁能甘心!
她只是想为自己的孩子讨一个说法,她只是要为自己的孩子要一个交代!
然而,她不知道她要的交代没有到来,自己反而交代了进去。
发生了这种事情,我们不是应该先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以此为警,加强此方面的安全管理吗?
发生了这种事情,我们作为人民群众,不是应该监督后续发展吗?学校不是应该先给被害者家属一个交代吗?学校及肇事者不应该首先向家属表示歉意吗?
怎么反而一个个的拿起了屠刀面向了被害者家属了呢?
我们只是人民群众,不是刽子手啊!
这种时候,一个刚刚失去了孩子的母亲,一个只想给自己孩子讨一个交代的母亲,她才是最痛心的人啊!
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对她带着那么大的恶意啊?她才是受害者啊!
为什么最后受伤的反而是被害者?
是这个社会病了,还是我们人眼瞎耳聋了?
是犯罪成本太低了吗?
扶老太太被讹诈,不去指责老太太的敲诈行为,反而指责好心人为什么扶!
女子夜跑被害,不去指责凶手的残忍行为,反而指责女子夜出!
女子被强,不去指责施暴者,反而指责女子穿着少!
……
种种事件举不胜举!
“被害者有罪论”是抛开事情本质的行为!是社会病态的体现!
言语是把刀!虽无形,却句句剜心!
慎言!慎行!做不到锦上添花,最起码别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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