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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14: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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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住建局领导您好,网友对你们核实后的回复有以下几点疑问:
针对回复1:问题1中上传的施工过程中的图片明明未使用CF墙板,经你们核实后回复使用并罗列了一系列证明,可否出示一下这些记录。
针对回复2:既然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和业主签订协议,约定交付标准,从而不按照已通过的装配式预评价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那么施工图纸设计前的“装配式预评审”的工作意义何在?答复中提到“在这个项目中未做的装配式建筑在其他项目上实施”那么请问本应在任城国尊府项目建造的装配式建筑实施在了哪个项目?有相关文件声明吗?九巨龙作为济宁市的地产行业龙头,起这种模范作用,若其他地产公司纷纷效仿,都投机取巧不做装配式建筑,那么济政字【2019】32号文、济建节科字【2020】5号文提到的要求谁来实施?那么政府推行装配式建筑的意义何在?
针对回复3:既然主管部门确认未给予装配式建筑预制外墙容积率奖励,为何规划许可证中注明“已通过装配式预评价,奖励不计容面积不超过本建筑规划建筑面积的3%”?请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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