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33|回复: 4

[百姓心声] 海底捞小便事件220万判决已生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9 16:01:5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名17岁男子往海底捞火锅里小便案有了新进展。10月9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人民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某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赔礼道歉;双方父母赔偿海底捞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商誉损失等共计220万。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披露,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吴某某小便行为污染餐具和就餐环境,还具有强烈侮辱性,视频传播造成海底捞企业商誉受损,构成共同财产侵权与名誉侵权。

法院指出,唐某、吴某某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年满17周岁,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具备认知能力,知晓赔礼道歉的责任内容和法律意义,承担相应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且能促使其充分反省,应承担赔礼道歉责任。监护人未尽教育、约束职责,应依法承担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责任。

此前报道,今年3月,一则“男子往海底捞锅底里撒尿”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据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通报,事发于2月24日凌晨,外省市来沪人员唐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等人进入该火锅店包间内用餐,唐某、吴某两人醉酒后分别站上餐台向火锅内小便,吴某还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上。警方已依法对唐某、吴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针对男子在海底捞火锅锅底中小便一事,3月12日,南都记者从海底捞方面获悉,涉事人员并未在门店消费酒精类饮品。对于涉案的两名男子,海底捞已向上海黄浦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

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餐饮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
发表于 2025-10-9 16: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火锅内小便?

太恶劣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10-9 16: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子尿值钱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10-9 16:0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5-17 01:24, Processed in 0.073729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