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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南京博物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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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21:32:3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9日,南京博物院发布致歉信: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院因违规处置庞增和先生捐赠的《江南春》图卷等有关画作,辜负了庞增和先生的信任与托付。后来,又由于个别员工在相关文章中发表不当言论,侵害了庞增和先生的名誉权。同时,对庞增和先生家人的相关诉求未能及时回应,伤害了他们的感情。对此,我院深感愧疚与自责,真诚地向庞叔令女士等庞增和先生家人以及关注此事的社会公众致以深深的歉意!
此次事件暴露出我院过去一段时间制度缺失、管理混乱,政策制度执行不力,对捐赠者及其家人也未给予应有的尊重。特别是在《江南春》图卷等画作调拨流转过程中,我院违反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有关规定,随意“剔除”馆藏文物,复核程序流于形式,违规申请调拨文物,拨交工作极不负责;原省文物总店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致使我院社会公信力严重受损,让广大文博工作者努力建设并用心维护的文博行业形象受到了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
我院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深入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将切实整改国家文物局工作组和省委省政府调查组调查指出的突出问题。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完善藏品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强藏品定级、建账、出入库、保护、利用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和制度执行,出台《南京博物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成立藏品管理社会监督委员会,维护好捐赠者及其家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提升员工职业素养和藏品管理的透明度,以敬畏之心坚决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痛定思痛。我院将以“浴火重生”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重塑形象,挽回信任。诚挚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
南京博物院
2026年2月9日
发表于 2026-2-10 08: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辜负了庞增和先生以及家人,我不该逮住你们一只羊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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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21:4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干了这一杯,都在酒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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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21:3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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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0 08: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一回可得小心点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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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23:3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有真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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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22:14: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话有些相关部门就没必要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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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0 07: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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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22:06: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罚三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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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21:53: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已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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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0 10:4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道个歉的事吗?真自觉啊。根本不用道歉,该关的观点,该罚的罚,该枪毙的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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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0 11:08: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痛定思痛,我院将以“浴火重生”,重塑形象,挽回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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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0 11:08: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fth8341 发表于 2026-2-10 08:52
我们辜负了庞增和先生以及家人,我不该逮住你们一只羊薅!!

你真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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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0 11:08: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逗你玩儿 发表于 2026-2-9 21:45
干了这一杯,都在酒里了!

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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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0 12:0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咱就是咱们哪个行业不造假不坑蒙拐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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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0 12:0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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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1 08:01: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盗窃罪,可以判无期徒刑。以前盗窃罪有死刑的这个够枪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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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1 09:1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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