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32|回复: 4

[百姓心声] 男子遭古树砸死林业局被判赔18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2-26 15:16:5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前,广西柳州一村民黄某祥在本屯吃完白事酒,回家经过屯内一处平地,靠近一棵古树旁时,被树上折断掉落的枯枝砸中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庭审中,被告上大陂屯确认系该古树的所有人。因该枫香树系树龄达160年,被告融安县林业局依相关规定,加挂古树名木保护牌,系该树的管理者。因该树已干枯,枯枝曾掉落砸中村民房屋,经红日村委上报,融安县林业局审核同意并在系统上注销了该古树,但注销结果未向相关各方通报,截至案发亦未有任何一方对该危树进行排险处置。林业局认为,案涉树木已枯死并已注销,林业局不应当承担管理人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内部注销不等于管理责任灭失。根据《民法典》第1257条,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无过错的,应担责。

法院认定,林业局作为管理者,在接到报告后未有效消除隐患,存在较大过错;村民小组作为所有人亦应担责。融安县法院一审判决林业局承担70%责任,赔偿原告钟某英、黄某华等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82627.90元。柳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表于 2026-2-26 15: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2-26 15:3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有关系,不然最终不了了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2-26 16: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佗佛安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2-26 16: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命只值18W,真有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5-16 10:34, Processed in 0.085859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