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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出租房惊现百万现金男子吓坏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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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7 13:50:3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杭州余杭的颜先生去朋友家帮忙,清理租客留下的杂物,却被一捆“百万现金”吓得手心直冒汗……

“现金”装在租客留下的白色行李箱里,整齐捆扎成10捆,少说100多万元,表面有“建行”的封签,还盖着银行员工的姓名章。

颜先生的朋友常年在外,房子一直是出租的。这位前租客先前跑路失联了,欠下了不少租金,现在朋友正准备和这个租客打官司。

看到这笔“巨款”,颜先生越想越害怕:他不会在离开前干了什么违法的事吧?

他赶紧拨打了110报警。

余杭区瓶窑派出所民警姚越操带队赶到了现场。

他说,从警3年,头一次碰到这样的案子,大家都感到很震惊,觉得会不会是个误会。

到了房间后,他四下查看,房间里有不少摄影支架和古装戏服,但没有其他贵重物品。

粗一看,这钱长得跟真的现金一样,但姚越操拿在手里掂了掂,感觉分量特别轻,不像有10万元。

观察了很久,大家才发现,纸张背面的拼音竟然是“QUAN”,而非“RENMIN YINHANG”。

随后他在购平台上搜索“10万元道具”,出现了一批价值20-60元不等的人民币道具,其中有一家的道具实拍图上也有同款的封签和姓名章,工作人员的名字也一模一样。

姚越操这才确定,这“百万巨款”真的只是拍戏用的道具。颜先生也虚惊一场,“幸好不是假币,不然自己说不定还会被误认为共犯。”

“我们后来也从房东那边了解到,前租客自称是短视频博主。”姚越操说,目前这批“百万巨款”已交由房东保存,之后会联系租客物归原主。

姚越操说,道具币虽非假币,但仿真度高,严禁随意丢弃或用于支付流通,否则可能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总面额4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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