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72|回复: 2

[百姓心声] 女子捡手机藏4个月刷机赔偿3800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2-27 14:07:1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3月16日,小陈在外出散步时丢失了一部价值6000元的手机,随后小陈迅速挂失,启动“丢失模式”锁定手机,并在锁定屏幕上留言,表示愿意支付2500元酬谢金寻回手机。 此后4个月,小陈的手机账号多次收到遗失手机开机的提示短信,但却始终无人与她联系。

2025年7月18日,遗失手机再次开机,小陈根据手机定位和显示的具体Wi-Fi名称,逐楼逐层扫描信号,最终在某小区某栋楼找到该信号,随机报警。

面对失主和民警,捡到手机的李某拿出了手机,但自以为手机是捡来的,且自己保管了4个月,失主应付给她部分保管费。而此时,失主小陈发现手机已被强行恢复出厂设置,所存资料全部丢失。

经过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庭通过微信向小陈支付3800元赔偿款。



发表于 2026-2-27 14:1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比较负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2-27 14: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想占便宜,为啥当初不还回去拿2500走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5-16 12:35, Processed in 0.069709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