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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期城区大量电动三轮、低速四轮车辆长期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行驶,存在低速占道、随意变道、横穿马路、不遵守信号灯闯红灯等突出问题。此类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人交通意识薄弱,与机动车混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造成早晚高峰拥堵,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存在极大道路安全隐患。
恳请交管部门加大常态化巡查执法力度,重点严查三、四轮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行为,强化劝导整治与安全宣传,规范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安全顺畅出行。
JJ支队回复:您好: 您咨询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按照规定,无牌照四轮电动车无法进行机动车登记。针对“三小车辆”交通乱象问题,公安交管部门从优化交通环境、提升道路通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持续开展交通整治工作,多次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三小车辆”闯灯越线、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持续对群众进行劝导,自觉抵制“三小车辆”。 交管支队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您的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请购买、驾驶、乘坐安全系数高,能上牌的机动车。文明出行,平安回家。如有不明确情况请咨询交管支队秩序大队,联系电话2932447,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信任、理解及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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