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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套取费用与违规定价,长江财险济宁中支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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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20万元罚款。该中支公司业务部经理一并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是近年来保险监管领域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之一。这项行为本质上属于财务数据造假行为,通过编造虚假中介业务将资金“套”出后,往往用于违规支付手续费、补贴车险价格战或作为账外“小金库”,进而加剧市场“内卷”与不正当竞争。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则是指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偏离已报备的产品定价标准,或擅自变更条款内容。从行业处罚实践看,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与保险条款费率违规,是财险领域持续高发的“沉疴顽疾”,是近年来监管部门重拳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

天眼查信息显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总部位于湖北武汉,是国有控股的全国性法人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27.97亿元,由湖北宏泰集团、湖北联投集团、湖北交投集团等国有资本控股,累计承担风险保障超15万亿元。

2025年下半年以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变动频繁:董事长从赵红兵换为张龙,总经理刘楚斌因临近退休卸任,由财务出身的程三平接任,高层频繁更替或对其管理连续性和合规体系建设构成挑战。此次济宁中支因套取费用与违规费率双重问题被罚,暴露出长江财险分支机构在内控执行与合规管理层面仍存在不小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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