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戴头盔了吗? “戴了头盔发型会乱!”“孩子上学来不及了,没时间戴!”“离得很近,一会儿就到,不戴没事儿!”......纵使交警千叮咛万嘱咐一提头盔总有人心存侥幸“不戴!”
济宁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整治
01法律链接《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 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第六十九条规定:有违反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02如何规范佩戴安全头盔?1.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2.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 3.将调节器调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4.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5.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济宁公安交警提醒您: 驾乘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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